根據廣東永瓏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的申請,我局擬對天湖藍灣花園(一期)地下室分區四樁基礎使用錘擊樁機施工作業進行審批,現就項目相關情況(見下表)予以公示5個工作日。公示期間,我局接受公眾來電、來信、來訪等多種形式反映問題。公示期為2024年9月20日-2024年9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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聽證告知: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第四十七條的規定,自公示之日起五個工作日內申請人及有關利害關系人可對我局擬作出的決定提出聽證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