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廣東先銳科技有限公司年產40噸磷化銦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技術評估報告等,按照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審批程序的有關規定,我局擬對該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作出批準決定。為體現公開、公正的原則,強化公眾參與,現予公示,公示期5個工作日(2026年03月11日至2026年03月17日)。如有意見,請在公示期內來信或來電向我局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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聽證告知: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第四十七條的規定,自公示之日起五個工作日內申請人及有關利害關系人可對我局擬作出的決定提出聽證申請。
項目名稱 | 廣東先銳科技有限公司年產40噸磷化銦建設項目 |
建設地點 | 廣東清遠清城區清遠市清遠高新技術開發區百嘉工業園27-9號 |
建設單位 | 廣東先銳科技有限公司 |
項目概況 | 本項目位于清遠高新技術開發區百嘉工業園27-9號,即先導廠區內,利用先導廠區內現有A車間的2樓、3樓空置區域進行建設,不需新增用地,建筑面積為10560 m2。 本項目總投資32000萬元,其中環保投資300萬元,項目建成后年產40噸磷化銦晶體。本項目擬定員106人,實行三班制,每班8小時,年工作時間為300天,均在先導宿舍內食宿。 |
環評機構 | 清遠市共創環保工程技術有限公司 |
主要環境影響及預防或減輕不良環境影響的對策和措施 | (一)廢氣污染防治措施 本項目出料廢氣產生的顆粒物(五氧化二磷)以及石英管抽真空廢氣統一收集后經過濕法靜電除塵器處理后經過DA001排氣筒排放。本項目酸性廢氣、堿性廢氣以及腐蝕工序產生的廢氣經收集后通過堿液噴淋塔進行處理后經過DA002排氣筒排放;焊管以及晶體加工工序收集的廢氣經過濾筒除塵器處理后經過DA003排氣筒排放。 (二)廢水污染防治措施 合理劃分防滲區域,并嚴格采取防滲措施,防止污染地下水、土壤環境。 本項目生產廢水依托廣東先導微電子科技有限公司的預處理系統處理,再依托清遠先導材料有限公司生化處理系統處理達標后,與純水制備產生的濃水經清遠先導材料有限公司生產廢水排放口DW001排入龍塘污水處理廠生活污水依托先導廠區現有的化糞池預處理后排入龍塘污水處理廠。 (三)噪聲污染防治措施 本項目運營過程中項目噪聲污染源主要來源于各車間生產設備運轉時產生的機械噪聲,噪聲源等效聲級在60~70dB(A)之間,經選用低噪聲設備,基礎減振、廠房隔聲等措施后,確保廠界噪聲達標排放。 (四)固體廢物污染防治措施 員工生活垃圾統一收集后交由環衛部門清運處理。 一般工業固體廢物包括:包裝盒/袋、廢坩堝、廢石英管以及收集的粉塵及更換濾筒,分類收集后交由專業回收公司回收處理。 危險廢物包括:廢包裝瓶/桶、廢王水、廢腐蝕液、廢機油及廢抹布均屬于危險廢物,危險廢物經分類收集后交由具有危險廢物處理處置資質單位收運處置。 (五)環境風險防范措施 嚴格落實報告書提出的各項環境風險防范和應急措施,制定完善的環境風險應急預案,加強與區域環境風險防范體系的聯動,加強污染防治設施的管理和維護,切實防范環境污染事故發生。 |
公眾參與情況 | 該項目報告書編制階段采取網絡公示、報紙公示、張貼公示等方式開展了公眾參與工作。我單位在受理公告期間未收到公眾反饋意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