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廣東風馳汽車用品有限公司年產180噸汽車包圍套件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技術評估報告等,按照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審批程序的有關規定,我局擬對該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作出批準決定。為體現公開、公正的原則,強化公眾參與,現予公示,公示期5個工作日(2026年03月11日至2026年03月17日)。如有意見,請在公示期內來信或來電向我局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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聽證告知: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第四十七條的規定,自公示之日起五個工作日內申請人及有關利害關系人可對我局擬作出的決定提出聽證申請。
項目名稱 | 廣東風馳汽車用品有限公司年產180噸汽車包圍套件建設項目 |
建設地點 | 廣東清遠清城區源潭鎮銀英公路源潭段287號中星廣清智谷22號生產車間 |
建設單位 | 廣東風馳汽車用品有限公司 |
項目概況 | 廣東風馳汽車用品有限公司年產180噸汽車包圍套件建設項目選址于清遠市清城區源潭鎮銀英公路源潭段287號中星廣清智谷22號生產車間,項目中心地理坐標為東經113°08'10.027",北緯23°37'56.243",項目占地面積約1277平方米,建筑面積約4475.27平方米,總投資1600萬元,其中環保投資約50萬元,主要從事汽車包圍套件的生產工作,設計年產180噸汽車包圍套件產品。 |
環評機構 | 清遠市億森源環保科技有限公司 |
主要環境影響及預防或減輕不良環境影響的對策和措施 | 1、廢水污染防治措施 項目生活污水經“三級化糞池”處理達標后排入源潭污水處理廠深度處理,最終排入大燕河;噴淋塔廢水循環使用,定期交有資質單位處理;水簾柜廢水循環使用,定期交有資質單位處理。 2、廢氣污染防治措施 本項目吸塑工序產生的有機廢氣經集氣罩收集后由“二級活性炭吸附裝置”(TA001)處理后由25米高排氣筒(DA001)排放;噴漆工序產生的廢氣經“水簾柜”(TA002)預處理后與烘干廢氣和模具生產工序有機廢氣一并經“水噴淋(末端配備有干式過濾器)+二級活性炭吸附裝置”(TA003)處理后由25米高排氣筒(DA002)排放;打磨工序和邊角料破碎工序產生的粉塵較少,無組織形式排放;模具雕刻工序產生的粉塵經“移動式布袋除塵裝置”(TA004)處理后,在車間以無組織形式排放。 3、噪聲污染防治措施 項目擬選用低噪聲設備,采取隔聲、減振等措施,降低噪聲對周圍環境的影響。通過降噪措施及距離衰減后,確保廠界噪聲達標排放。 4、固體廢物污染防治措施 生活垃圾收集后統一交由環衛部門清運處理。 本項目產生的邊角料破碎后交原料供應商回收利用;成品包裝工序產生的廢包裝材料收集后外售給資源收購商回收利用;廢砂紙、廢膠、布袋除塵裝置收集的粉塵等分類收集后交專業的公司清運處理。一般工業固體廢物臨時堆場應進行水泥硬化,同時做好防滲漏、防雨淋、防風、防火、防揚塵處理。 本項目產生的含油漆廢抹布及手套、水簾柜廢水、漆渣、廢活性炭、噴淋塔廢水等危險廢物,交由具有危險廢物處理處置資質單位收運處置。危險廢物貯存場所應滿足《危險廢物貯存污染控制標準》(GB18597-2023)的有關要求,防止造成二次污染。 5、環境風險防范措施 嚴格落實報告表提出的各項環境風險防范和應急措施,制定完善的環境風險應急預案,加強與區域環境風險防范體系的聯動,切實防范環境污染事故發生。 |
公眾參與情況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