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城區大力開展“散亂污”場所整治
近年來,清城區持續加大對轄區“散亂污”場所整治工作的力度,把“散亂污”場所整治作為改善環境、轉換發展動能、優化營商環境的重要手段。2022年以來清城區各級各部門累計開展“散亂污”整治專項行動104次,出動人員3600余人次,整治“散亂污”場所288家,其中關停取締類243家,整合搬遷類1家,提升整治類44家,拆除違建廠房棚架、綜合整治面積約18.9萬平方米。
那什么是“散亂污”,如何整治“散亂污”呢?
一、什么是“散亂污”場所?
“散”是指不符合當地產業布局等相關規劃的工業企業(場所),沒有按要求進駐工業園區的規模以下工業企業(場所);
“亂”是指不符合國家、省、市、區產業政策的工業企業,應辦而未辦理規劃、土地、生態環境、市場監管、安全、能耗等相關審批或登記手續的工業企業,違法存在于居民集中區的工業企業、工業攤點、工業小作坊;
“污”是指依法應安裝污染治理設施而未安裝、污染治理設施不完備的工業企業,不能實現穩定達標排放的工業企業。
符合上述情形之一的,即為“散亂污”工業企業(場所)。
二、“散亂污”場所的危害?
“散亂污”場所分布散、工藝差、隱蔽深、污染大、技術設備落后、生產管理粗放、生產成本低,不僅對周邊環境造成影響,還會嚴重破壞市場經濟秩序、影響產業布局和市場營商環境。如果對“散亂污”場所放任不管,既不利于產業結構的調整優化,也不利于經濟的可持續發展,“散亂污”場所違法排污不僅造成環境污染、影響群眾的身體健康,還需要政府投入大量資金進行環境整治。
三、整治“散亂污”場所的工作原則
按照“先停后治、疏堵結合、扶治并舉”的原則,實施分類處置,做到“關停要堅決、搬遷有去處、整改有標準”,建立整改銷號制度,依法整治一個,銷號一個。
關停取締一批:對不符合國家或省產業政策、依法應辦理而未辦理相關審批或登記手續、違法排污嚴重的工業企業(場所),達到法律規定應停產、停業、關閉情節的,堅決依法進行查處。列入關停取締類的工業企業(場所),做到“兩斷三清”(切斷工業用水、用電,清除原料、產品、生產設備)。
整合搬遷一批:對達不到法律規定應停產、停業、關閉情節且符合國家和省產業政策,但不符合本地區產業布局規劃、或者沒有按要求進駐工業園區的規模以下且長期污染環境的工業企業(場所),加強排污監管。由區業務主管部門進行綜合評估,評估認為經整合可以達到相關管理要求的,要按照產業發展規模化、現代化的原則,依法限期整合搬遷,進駐工業園區。施升級改造,依法辦理審批或登記等手續。
升級改造一批:對達不到法律規定應停產、停業、關閉節且未列入整合搬遷計劃,符合國家和省產業政策,符合本地區產業布局規劃,依法可以完善相關審批或登記手續的工業企業(場所),加強排污監管。依法限期進行整改,并按照程序完善相關審批或登記手續,納入日常監管范圍。
下一步,清城區將持續堅持對“散亂污”場所“零容忍”態度,按照“屬地管理、分級負責、全面覆蓋、無縫對接”的原則,加強聯合執法,由街鎮牽頭聯合相關行業主管部門、行政職能部門開展聯合執法,依法依規嚴厲打擊違法行為。同時鼓勵人民群眾積極識別和舉報“散亂污”場所,共建群眾參與、部門協同打擊“散亂污”新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