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印發《廣東省環境保護廳關于加強消耗臭氧層物質使用、銷售、維修、回收等活動備案管理規范》的通知
各地級以上市環保局、深圳市人居環境委:
根據國務院《消耗臭氧層物質管理條例》和環境保護部《關于加強含氫氯氟烴生產、銷售和使用管理的通知》(環函〔2013〕179號)的有關規定,我廳編制了《廣東省環境保護廳關于加強消耗臭氧層物質使用、銷售、維修、回收等活動備案管理規范》,現印發給你們,請遵照執行。
附件:廣東省環境保護廳關于加強消耗臭氧層物質使用、銷售、維修、回收等活動備案管理規范.doc
廣東省環境保護廳
2018年4月9日
聯系人及電話:張 俊020-85512798
林奕明020-34326162
黃澤欣020-85267640
公開方式:主動公開
廣東省環境保護廳辦公室 2018年4月11日印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