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清遠市清城區2020年度區級預算執行和
其他財政收支的審計工作報告
——2021年9月27日在清城區第八屆
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五十次會議上
清城區審計局局長 練安東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員:
我受區人民政府委托,向區人大常委會報告2020年度區級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的審計情況,請審議。
一年來,清城區審計局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會精神,增強“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做到“兩個維護”,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對廣東、對審計工作的系列重要講話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認真落實清城區第八屆人民代表大會第五次會議有關決議,全面履行審計監督職責,依法審計了2020年度區級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情況。審計結果表明,在區委、區政府的堅強領導下,堅持穩中求進的工作總基調,堅持新發展理念,全面做好“六穩”工作,落實“六保”任務,全區經濟平穩運行,社會安定和諧,2020年區級財政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情況總體良好。
——財政收入增幅平穩。不折不扣落實各項減稅降費政策,貫徹各項應對疫情的稅收優化政策及支持企業復工的扶持政策,克服各項減收影響,順利完成全年收入目標,2020年本級一般公共預算收入16.71億元,同比增長0.59%。稅收收入占本級一般公共預算收入總額比重為76.97%,比上年提高2.7個百分點。
——民生和疫情防控等重點領域保障有力。2020年在教育、醫療衛生及農林水等民生領域投入41.56億元,占本級一般公共預算支出總額55.91億元的74.33%。安排疫情防控資金8268萬元,公共衛生應急能力進一步提升。
——審計查出問題的整改成效良好。對上一年度審計查出的問題,區審計局加大整改跟蹤力度,相關部門和單位認真落實主體責任,逐條跟蹤落實整改。據統計,截至2021年6月底,對2019年度審計查出的25個主要問題,已整改到位24個,整改完成率96%。整改問題金額2.62億元,制定相關規章制度3項。
一、財政管理審計情況
根據省審計廳關于構建財政審計“橫向到邊、縱向到底”的財政審計監督體系要求,組織實施了2020年度財政預算執行、決算草案和其他財政收支情況審計、一級預算單位部門預算執和鎮財政管理情況審計。
(一)區級財政管理及決算草案審計情況
組織對區級財政預算執行、決算草案和其他財政收支情況進行審計。區級決算草案反映,2020年區級一般公共預算總收入65.65億元,總支出58.94億元;政府性基金預算總收入39.4億元,總支出33.1億元;國有資產經營預算總收入482萬元,總支出468萬元。審計結果表明,2020年度區級財政預算執行和財政管理情況良好,決算草案編報總體規范。審計發現的主要問題是:
1.部分支出未納入預算管理。無預算列支創文配套經費、下級周轉金和宣傳費用等,涉及金額2.83億元。
2.財政資金管理使用方面。新增債券資金未及時使用,滯留在預算部門(項目單位),涉及金額4995.1萬元;老舊小區、單體樓升級改造等6項工程項目以撥代支虛列支出,涉及金額2.81億元。
3.有18項資產(均為房屋)閑置時長超過3年以上,面積合計1954.01㎡,資產使用效益低。
(二)部門預算執行審計情況
組織對全區58個預算單位2020年度部門預算執行情況進行審計。審計結果表明,部門預算執行情況總體較好。審計發現的主要問題是:
1.預算管理存在薄弱環節。有18個單位121項支出預算執行率低于60%,涉及未執行金額7341.22萬元;有4個單位罰沒收入、利息收入等非稅收入未按規定及時上繳財政,涉及金額40.26萬元;有15個單位歷年結余沉淀資金未及時盤活使用,涉及金額877.74萬元。
2.未嚴格執行中央八項規定。有10個單位超預算列支“三公”經費,涉及金額59.39萬元;有12個單位違規擴大“三公”經費支出范圍,涉及金額9.12萬元;有26個單位未按規定程序報批超配電腦設備,配置數量超過編制內實際人數30%(不含保密、專項行動和其他特殊情況需超配數量)。
3.部分單位公務卡使用管理不到位。有20個單位未執行公務卡結算制度,涉及金額43.36萬元。
4.內部控制管理不到位。有16個單位從零余額賬戶向基本戶或者其他賬戶轉存資金,涉及金額591.21萬元;有20個單位往來款長期掛賬未及時清理,涉及金額1.12億元;有2個單位未取得正規發票入賬,涉及金額8.35萬元;有1個單位應由黨組會議研究支出事項未上會研究,沒有嚴格落實機關內部控制制度。
(三)鎮財政管理審計情況
組織對源潭鎮政府2019年度財政決算情況進行審計。審計結果表明,該單位2019年度財政決算執行情況總體規范。審計發現的主要問題是:
1.預算管理不到位。超預算列支2019年度一般公共服務、城鄉社區事務等4項支出,涉及金額5324.2萬元;預算支出執行不嚴格,農林水事務支出當年預算執行率37.50%,涉及未執行金額1745.6萬元。
2.政府賬“其他應付款—財政所賬戶”余額533.72萬元屬于代財政所暫收的各項補助資金,未及時撥付財政所。
3.未按合同約定及時收取長青果園租金,涉及金額56.73萬元。
4.無公函接待,涉及金額12.40萬元。
二、重大政策措施跟蹤審計情況
圍繞中央和省的重大政策措施,對新增財政資金直達基層、現代農業產業園建設推進、財政資金支持民營經濟發展、“家電惠民”等政策措施落實情況開展跟蹤審計。
(一)新增財政資金直達基層審計情況
組織對全區2020年新增財政資金直達基層情況進行跟蹤審計。截至2020年12月底,省、市下達我區新增財政資金6.32億元,其中:抗疫特別國債2.73億元、新增地方政府一般債券5000萬元、轉移支付3.09億元,已支出6.29億元,尚未支出災害救助復產資金335.51萬元結轉下年,截至2021年2月底,已全部支出。
審計結果表明,區各相關部門認真落實新增財政資金直達市縣基層直接惠企利民政策,取得了較好的成效。但審計也發現存在抗疫特別國債資金閑置沉淀或項目建設進度緩慢,涉及5項基建項目,金額3300萬元;違規將資金轉至預算單位實有資金賬戶,涉及金額592.2萬元;違規擴大支出范圍,涉及抗疫特別國債資金1217萬元。截至2020年3月底,有關單位已通過收回資金、重新安排、加快撥付等方式整改1809.2萬元,并促進4個項目開工,1個項目調減資金,審計指出問題已全部整改。
(二)現代農業產業園建設推進審計情況
組織對區現代農業產業園建設推進情況進行跟蹤審計。截至2020年12月底,清城區清遠雞產業園項目6大板塊共20個項目已全部完成,項目于2020年5月通過區級驗收。項目計劃總投資3.15億元,其中省財政資金5000萬元、市縣財政資金5707.2萬元、實施主體自籌資金2.08億元。項目實際使用資金共3.02億元,其中:省財政資金5000萬元及市縣財政資金5707.2萬元全部按計劃使用完畢;實施主體實際自籌資金投入1.94億元。
審計結果表明,省財政資金有力促進培育有競爭優勢和帶動力強的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加強了土地、資金、技術、管理等資源的合作經營,但仍存在拆分工程規避招投標,涉及金額658萬元;設備采購未按規定進行招標,涉及金額1060.38萬元等問題。
(三)財政資金支持民營經濟發展審計情況
組織對優化營商環境、民營企業降本減負和民營企業融資難、融資貴等財政資金支持民營經濟發展政策落實情況進行審計。審計結果表明,各部門積極采取有效措施,貫徹出臺制定相關政策,強化服務力度,優化營商環境。
(四)“家電惠民”政策措施落實審計情況
組織對“家電惠民”政策措施落實情況,政策宣傳、銷售網點分布及申請、財政補貼發放、政策升級前后產品銷量、售后服務等方面的情況進行審計。審計結果表明,有關單位積極推進政策落實,家電下鄉政策升級為家電惠民政策后,成交筆數增加251筆,產品成交價格增加118.64萬元,增幅121.46%,財政補貼增加6.7萬元,增幅117.62%,政策升級后銷量顯著提高。
三、促進領導干部擔當作為和規范權力運行審計情況
組織對區交通運輸局、區衛生健康局、區教育局、源潭鎮政府等4個單位的財政管理審計。審計結果表明,各單位財政管理情況總體較為規范,基本能貫徹落實上級的重大決策部署和區委、區政府工作要求。審計發現的主要問題是:
(一)未嚴格執行“三重一大”決策制度。1個鎮購買及處置資產、借入財政資金未經鎮政府領導班子集體討論決策,涉及金額5432.3萬元。
(二)執行中央八項規定及其實施細則精神不嚴格。有1個單位違規發放津補貼(行車安全獎),涉及金額0.35萬元;有2個單位無公函接待,涉及金額74.52萬元。
(三)有1個單位未按規定將車輛報廢殘值、銀行利息收入等非稅收入及時上繳財政,涉及金額7.54萬元。
(四)資產管理不規范。有1個鎮出租3項國有資產未按規定在清遠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公開招租,涉及金額27.95萬元及出租國有資產的年租金收入5.15萬元未按規定繳納相關稅費;1個單位的資產未及時辦理轉移手續和進行賬務處理,涉及金額1591.58萬元;1個單位的辦公大樓長期供廣東新時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無償使用。
(五)資金管理使用不規范。有1個單位對農村水路客運(渡口渡船)油補資金使用管理監督不到位,導致油補資金未及時發放到位,涉及金額30.53萬元;1個單位會計核算不規范,涉及金額2.49萬元。
(六)工程項目建設管理不到位。有1個鎮增加工程量未按規定進行預算審核,涉及金額18.05萬元及2項工程項目未按合同規定提前支付質量保證金,合同金額278.58萬元;有1個鎮工程合同簽訂不規范,涉及金額8046.98萬元;有1個單位監管工作不到位,6項鄉(村)道建設未及時實施竣工驗收;有1個單位未按規定簽訂政府采購合同,涉及金額2131.94萬元。
四、重點民生和專項資金審計情況
組織對清遠市田家炳實驗學校教學綜合樓建設工程項目審計,總建筑面積2239平方米,投資總額854.55萬元。審計結果表明,該工程項目基本能按規定對工程進行招標,工程勘察、設計、監理和施工等單位具備相應資質。審計發現的主要問題是:未及時辦理施工許可證;未按規定立項便開展設計;簽訂施工合同內容不完整,未列明違約責任條款;工程項目未進行總體竣工驗收就交付使用。
五、審計移送的違紀違法問題線索情況
區審計局移送區紀檢監察機關關于公職人員違規經商辦企業問題線索1起。
六、原因分析及審計建議
以上問題產生的主要原因:一是預算管理改革仍需深化。一些預算編制和執行不夠精細;二是個別單位工程項目管理有待加強,建設程序履行不到位。包括決策程序不規范、未按規定辦理項目立項、施工許可等手續;三是部分單位遵守財經法紀的意識不強,單位內控制度不完善,監管不到位,管理責任未有效落實,未嚴格遵守財經紀律。審計建議:
(一)強化預算管理、推動財政資金提質增效。依法加強收入管理,實事求是反映預算收入,維護財經秩序。量入為出,不辦理無預算、超預算、無用款計劃、超用款計劃的撥款,對已經產生的無預算支出掛賬,按規定進行清理消化。
(二)強化政府投資建設項目管理。嚴格落實政府投資相關規定,用好債券資金,加強對工程建設領域的全過程監管,規范政府投資行為;完善重大項目協調機制,加大對重大項目前期協調推進力度,推動全區政府投資項目持續健康發展。
(三)強化國有資產管理,促進資產保值增值。各部門和單位要切實履行用好管好單位資產的主體職責,盤活利用好存量資產,提高國有資產管理水平。
對本審計工作報告反映的具體審計情況,區審計局已依法征求了被審計單位意見,出具審計報告;報告反映的問題正在得到整改和糾正,對涉嫌違法違紀線索,已按有關規定移交相關部門進一步查處;對違反財經法規的問題,已作出處理處罰意見;對制度不完善、管理不規范的問題,建議有關部門建章立制,切實加強內部管理。下一步,區審計局將按照要求督促有關部門認真整改,全面整改情況將按規定向區人大常委會報告。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員:
今年是中國共產黨成立100周年,也是“十四五”開局之年,做好各項審計工作意義重大。我們將更加緊密地團結在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周圍,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會精神,在區委、區政府和上級審計機關的堅強領導下,自覺接受區人大監督,依法履行審計監督職責,為打造我區“一地、兩區、三城”的目標貢獻審計力量!
報告完畢,請予審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