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城區委、區政府高度重視審計整改工作,堅決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做好審計整改“下半篇文章”的重要指示精神,堅持將推動問題整改與深化成果運用緊密結合,持續增強政治自覺,深刻領悟“兩個確立”的決定性意義,增強“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做到“兩個維護”,著力構建審計整改閉環管理體系。區領導先后多次主持召開專題會議進行研究部署,強調要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聚焦關鍵環節與突出問題抓實整改,深入剖析審計發現問題的根源,加大督導督辦力度,健全動態跟蹤與效果評估機制,深入推進審計監督與巡視巡察、組織人事、統計等監督方式的貫通協調,增強監督合力,推動構建銜接順暢、協同高效的監督網絡,健全完善審計整改長效機制,力爭達到“整改一點、規范一片、治理一域”的整體效果,切實以審計整改成果扎實服務全區高質量發展大局。現將有關情況報告如下:
截至2025年11月末,《清遠市清城區人民政府關于2024年度區級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的審計工作報告》反映的131個突出問題中,已整改到位96個,整改到位率73.28%,其中立行立改的97個問題已整改到位87個,整改到位率89.70%;尚未完全整改到位的35個問題均已制定整改措施和計劃。有關部門和單位制定完善規章制度16項,一體推進揭示問題、規范管理、促進改革。
一、財政管理審計查出問題的整改情況
(一)區級預算執行、決算草案和其他財政收支審計查出突出問題的整改情況。應整改問題19個,11個已整改到位。
1.財政預算執行、決算草案和其他財政收支方面的問題。一是未按規定納入預算管理,涉及金額49萬元。在今后預算編報過程中,相關單位將認真核對上級提前告知的財力性轉移支付資金和專項轉移支付資金,并將該資金全額編入本級預算;二是未按規定將閑置不用的預算周轉金調入預算穩定調節基金,涉及金額125萬元。截至2024年9月末,相關單位根據實際需要將閑置不用的預算周轉金調入預算穩定調節基金;三是超范圍使用預備費,涉及金額1438.29萬元。相關單位已按要求安排2025年預備費,用于當年預算執行中的自然災害等突發事件處理增加的支出及其他難以預見的開支;四是違規在非稅專戶核算教育行政事業性收費收入3478.95萬元。2025年7月起,相關單位已按非稅收支預算管理規定,將公辦幼兒園保教費納入預算收支管理。五是1個單位出借款項未按規定簽訂借款協議,涉及金額9000萬元。該單位已于2025年9月10日補簽借款協議,明確了歸還時間及歸還方式;六是國庫庫款保障水平不合理。相關單位將通過加強收入征管、盤活土地及閑置資源、優化調整支出結構、嚴控一般性支出等方式,做好財政資金監控,強化庫款監測力度;七是未及時清理代理銀行墊付資金,涉及金額290.77萬元。今后相關單位之間加強溝通協調,加強清算數據的核對,及時處理系統故障問題,及時解決預算執行中出現的異常問題,確保財政國庫集中支付清算業務的順利開展。
2.支持“兩重”建設、“兩新”行動財政資金管理使用方面的問題。1個單位將超長期特別國債469萬元撥付至項目單位賬戶,造成虛列支出且脫離國庫監管。該單位已于2025年5月21日退還超長期特別國債資金469萬元至區財政局。
3.專項債券特定領域項目管理使用方面的問題。一是托管賬戶利息收入1.66萬元未上繳財政專戶。相關單位已將托管賬戶利息收入上繳財政專戶;二是超范圍使用債券資金,未將專債資金購買的資產用于申報的項目。相關單位已按相關程序辦理資產移交手續。
(二)促進領導干部擔當作為和規范權力運行審計查出突出問題的整改情況。應整改問題33個,27個已整改到位。
1.貫徹執行黨和國家經濟方針政策、決策部署方面的問題。一是1個單位未嚴格執行建筑垃圾“一案三查”監管制度。該單位制定了《清遠市清城區2024年打擊非法處置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專項執法行動方案》,加大對違法處置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行為查處力度;二是1個單位生活垃圾分類工作管理不到位、不精細。該單位委托第三方對損壞的收集亭進行檢查和修復,均已完工;三是1個鎮違規開辦企業。該鎮政府農業綜合服務中心已于2025年4月將股權轉讓至其旅游開發有限公司。
2.本地區經濟社會發展規劃和重要政策措施的制定、執行和效果方面的問題。1個鎮違反政府投資項目建設程序進行掛網招標。該鎮政府已制定《建設工程操作及投資控制管理制度》,并組織專項培訓會議。
3.重大經濟事項的決策、執行和效果方面的問題。一是1個單位采購項目決策不當,導致設備閑置,財政資金未發揮效益,涉及金額21.76萬元。該單位對操作人員開展培訓,提高對設備操作的熟悉程度和使用;二是2個單位未嚴格執行“三重一大”決策制度,決策管理存在風險漏洞,涉及金額1408.15萬元。相關單位修訂《“三重一大”事項集體決策制度》等制度,并組織人員學習;三是1個鎮“三重一大”決策制度不完善。該鎮黨委已修訂了《“三重一大”事項集體決策制度》;四是1個單位固定資產處置未嚴格履行審批手續,涉及金額17.17萬元。該單位已按照有關條例執行審批手續和資產處置。
4.財政財務管理和經濟風險防范等方面的問題。一是1個單位費用支出審批管理不規范。相關單位已修訂了財務管理規定;二是1個單位固定資產管理混亂,涉及金額618.53萬元。該單位已于2024年11月開展固定資產清查工作,進行固定資產調賬處理,并與各個鎮(街)補辦移交手續;三是1個單位合同簽訂不規范,涉及金額199.08萬元。該單位已組織人員開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合同編知識專題學習培訓;四是1個單位未嚴格監管服務公司履行合同約定,實際配備人數與合同約定人數差異較大。該單位制定了《清城區公園廣場管理考核評分工作方案》,成立考核小組,嚴格督促服務中標公司按照合同約定配備相應工作人員;五是1個單位債券資金支出進度緩慢,未能及時發揮資金效益,涉及金額2232.09萬元。該單位成立清城區北部片區美麗圩鎮提升項目專項債券工作領導小組,督促指導各鎮美麗圩鎮項目建設,截至2024年11月15日,清城區北部片區美麗圩鎮提升項目債券資金已支付完畢;六是1個單位未按規定實施政府采購,涉及金額137.74萬元。該單位已組織人員集中學習《“三重一大”事項集體決策制度》等內部規定;七是2個單位未及時清理往來款,涉及金額139.7萬元。截至2025年1月,相關單位已完成賬齡超3年往來款清理;八是2個單位未按規定建立內審制度及履行內審職責。該單位已按要求制定內部審計制度及2025年內部審計項目計劃;九是1個鎮違規向企業收取贊助費,涉及金額90萬元。2025年8月,該鎮政府已按要求將其中10萬元轉劃市紅十字會用于教育助學,另外80萬元退回相關企業;十是1個鎮違規委托下屬公司處置查扣資產且下屬公司選取不符合資質的拍賣機構進行處置,拍賣款項也未上繳財政部門,涉及金額62.13萬元。該鎮政府已解除與相關公司的委托關系,收回拍賣款項62.13萬元,并上繳財政非稅專戶;十一是1個鎮違規轉移租金收入至下屬企業,涉及金額48萬元。該鎮政府已追回相關公司代管的資產出租租金48萬元,并全額繳至財政非稅專戶;十二是1個鎮未將收入列入本級預算,導致少列收入,涉及1125.83萬元。該鎮政府已按要求進行會計賬務調整;十三是1個鎮未按規定繳納印花稅,涉及金額1.88萬元。該鎮政府已按現行稅務政策,減半征收印花稅,繳納印花稅0.94萬元;十四是1個鎮未按規定申報并繳納殘疾人就業保障金。該鎮政府已按要求補繳2021年殘疾人就業保障金1.77萬元;十五是1個鎮固定資產未進行賬務處理,涉及金額450.93萬元。該鎮政府已于2025年11月完成價值評估工作,并進行賬務處理。
5.在經濟活動中落實有關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和遵守廉潔從政規定方面的問題。1個鎮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違規向司機發放補貼,涉及金額4.86萬元。該鎮政府已全部追回2021-2023年違規發放的司機補貼4.86萬元。
二、政策落實和民生項目查出問題的整改情況
(一)政策落實審計查出突出問題的整改情況。應整改問題8個,6個已整改到位。
1.清遠市清城區2023年鄉村振興駐鎮幫鎮扶村政策落實情況專項審計情況。一是1個單位未協助簽訂幫扶責任書。該單位與各鎮(街)的幫扶組團牽頭單位簽訂相關責任書;二是1個單位擠占2023年鄉村振興駐鎮幫鎮扶村資金1644.94萬元用于三保支出。截至2025年3月末,該單位通過籌集資金歸墊相關資金;三是1個單位未按規定配套鄉村振興駐鎮幫鎮扶村資金。該單位2025年優先落實資金配套,已于年初安排相關預算800萬元;四是1個單位對項目報賬資料審核把關不嚴,7個項目未嚴格落實“雙簽”報賬。相關單位要求各鎮(街)完善相關手續,并嚴格按照規定落實駐鎮幫鎮扶村項目由鎮黨委書記和駐鎮工作隊長“雙簽”報賬的規定,對沒有執行“雙簽”報賬的不予受理;五是1個鎮對項目施工過程把關不嚴,導致工程項目存在未按圖施工、偷工減料現象。該鎮政府責令施工單位退還存在差額部分的工程款項,并于2025年5月將差額退回;六是2個鎮定期巡查、入戶調查制度執行不到位,導致政策宣傳不深入,救助資金未能完全發揮效益。相關單位已按照規定執行定期巡查、入戶調查,發放、解讀《清遠市建檔立卡脫貧人口、監測對象幫扶政策明白卡》。
(二)民生項目審計查出突出問題的整改情況。應整改問題21個,已全部完成整改。
1.清遠市清城區2023年養老服務體系建設運營管理審計情況。一是相關職能部門政策宣傳不到位、審核把關不嚴、監管缺失,造成適老化改造戶與戶之間改造費用差距大。相關單位已加強政策宣傳,加強評估審核,強化監管,并印發《關于做好清城區特殊困難老年人家庭適老化改造工作的補充通知》,規范改造程序,明確改造費用標準每戶3000元至5000元之間;二是7個鎮(街道)未能嚴格執行適老化改造政策規定,存在超標準改造問題。相關單位印發了《關于做好清城區特殊困難老年人家庭適老化改造工作的補充通知》,明確改造內容及改造項目,加強規范管理和監督檢查;三是6個鎮(街道)項目管理費用虛高,未能充分發揮專項資金的使用效益。相關單位通過指導督促各鎮(街)按照財政部門相關規定嚴格控制2024年適老化改造項目中的各項成本,合理安排改造項目資金,強化改造項目施工的監管;四是2個養老機構護理人員配備不足。相關單位通過日常檢查加強督導,督促涉事養老機構完善崗位設置及護理人員配比,截至2024年9月末,涉事養老機構已達到最低護理人員配備比例;五是1個單位統計養老服務機構入住供養人數存在誤差。該單位通過明確養老機構數據報送口徑,確定每月統計數據時間,加強日常檢查現場督導,安排專人對統計數據進行復核,確保統計數據的準確性;六是1個單位對老年人補貼發放監管不到位,未能嚴把審核關,導致多發補貼資金。該單位通過加強每月死亡數據核查,及時停發去世對象的老年人補貼,定期組織評估,督促各鎮(街)在每年開展一次全面評估,以保證及時調整補貼發放標準;七是2個鎮(街道)未能如期落實經濟困難的高齡失能等老年人補貼工作。相關單位于2024年10月15日組織各鎮(街)系統學習相關文件精神培訓會,進一步提升各鎮(街)對于補貼發放工作的政策熟悉度及重視程度;八是1個單位未按職責分工要求建立養老服務綜合監管制度。2024年9月,該單位牽頭印發了《清遠市清城區養老服務工作聯席會議關于印發<清城區關于全面加強養老機構綜合監管的實施方案>的通知》,加強部門聯動,開展聯合檢查;九是1個鎮未按老人托管項目協議書約定按期支付托管費,涉及金額20.92萬元。該鎮政府已于2024年7月15日支付托管費20.92萬元,今后將如期支付托管老人的托管費用,確保資金及時劃撥到位。
2.清遠市清城區2019年至2023年醫療機構醫療服務項目價格收費管理審計情況。一是9家公立醫療機構違規超標準收費86.02萬元。截至2025年9月末,相關單位已將“違規超標準收費”款項86.02萬元退回醫保基金賬戶;二是8家公立醫療機構違規超量收費15.96萬元。截至2025年9月末,相關單位已將“違規超量收費”款項15.96萬元退回醫保基金賬戶;三是8家公立醫療機構違規重復收費66.77萬元。截至2025年9月末,相關單位已將“違規重復收費”款項66.77萬元退回醫保基金賬戶;四是2家公立醫療機構違規過度檢查,涉及金額11.32萬元。截至2025年9月末,相關單位已將“違規過度檢查”款項11.32萬元退回醫保基金賬戶;五是1家公立醫療機構違規過度診療,涉及金額0.94萬元。截至2025年9月末,相關單位已將“違規過度診療”款項0.94萬元退回醫保基金賬戶;六是1家公立醫療機構超醫保支付范圍結算,涉及金額1.93萬元。截至2025年9月末,相關單位已將“超醫保支付范圍結算”款項1.93萬元退回醫保基金賬戶。
3.清遠市清城區2023年構建現代鄉村產業體系專項資金管理使用審計情況。一是2個單位未按要求建立耕地地力保護補貼發放異常處理機制,影響部分農戶補貼發放處理不及時。2024年10月29日,相關單位聯合制定并印發《關于進一步明確耕地地力保護補貼工作要求的通知》,制定發放異常處理機制,加強鎮(街)對補貼資金發放情況的監管,及時將補貼資金發放到農戶;二是1個單位對動物防疫站疫苗及專用物資設備監管不到位。該單位印發了《清城區動物免疫疫苗儲存管理制度》,建立動物疫苗儲存管理和監管制度,統一的動物疫苗出入庫明細等使用管理臺賬登記格式,召開專職工作人員培訓工作會議,嚴格規范做好疫苗管理;三是1個單位以撥代支中央銜接資金,資金沉淀項目主管單位,未及時形成實物工作量,涉及金額243.55萬元。該單位于2024年10月18日將留存在該局基本戶的結余資金145.8萬元按原渠道退回區財政局,差額97.75萬元,已按項目進度分別列支了2筆資金;四是1個單位擠占中央保費補貼資金用于支付省級保費補貼資金,涉及金額34.9萬元。該單位于發函通知相關單位,并于2024年9月27日已將中央財政資金34.9萬元退回區財政局;五是1個單位結余資金未及時進行清理,涉及金額139.16萬元。截至2024年10月末,該單位已將結余資金退回區財政局;六是1個街道錯發2023年耕地地力保護補貼資金,涉及金額0.45萬元。該街道已要求錯發人員將資金按原渠道退回,并重新支付至正確的農戶賬戶。
三、公共投資審計查出問題的整改情況
(一)“一門式”政務服務中心建設工程審計情況。應整改問題7個,4個已整改到位。
一是1個街道對項目建設資金審核把關不嚴謹,多支付招標代理費0.55萬元。該街道已于2024年12月收回多支付的資金;二是1個街道未按約定支付工程價款和勘察費,亦未對應付款項進行會計核算,涉及金額134.38萬元。該街道已分別在2025年1月和3月支付工程價款和勘察費134.38萬元,并進行了會計核算;三是1個街道納稅意識不強,未按規定計繳印花稅,涉及金額0.46萬元。該街道2024年12月已按規定補繳印花稅;四是1個街道“一門式”配套用房改變用途違規出租,租金收入未實行“收支兩條線”管理,涉及金額9.72萬元。該街道已收回出租庫房收入,并上繳區財政局。
(二)龍塘河沿岸排污口整治工程審計情況。應整改問題16個,10個已整改到位。
一是1個單位未按規定填報建設項目環境影響登記表。該單位已加強教育培訓,組織局年輕干部和項目建設管理人員學習相關制度,加強項目流程手續管理,確保項目建設全過程規范有序;二是1個單位未嚴格履行質量管理職責,施工圖設計文件未經審查就投入使用。該單位于2025年9月修訂了《清遠市清城區公益性水利工程建設管理中心質量管理制度》,并組織學習相關規定;三是1個單位監管缺失,未能及時辦理水土保持方案報批手續,違規提前開工建設。2025年6月30日,該單位組織開展項目管理培訓,學習建設項目流程手續,加強項目流程管理;四是項目初步設計概算批復文件失效后,1個單位監管缺失,導致項目已完工仍未重新取得概算批復。該單位重新組織編制單位編制一期概算,完善概算批復手續,并對項目檔案進行全面梳理,查缺補漏;五是1個單位安全生產意識不足,未對工程保險購買情況進行審查,導致工程施工前期和后期處于無安全保險狀態。2025年5月27日該單位開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宣講培訓,重點學習合同編,同時加強安全生產培訓工作;六是1個單位監管不到位,未按規定提交招標投標情況書面報告。2025年6月30日區該單位組織開展項目管理培訓,并與建設單位一并約談項目招標代理公司,對其未按規定提交招標投標情況書面報告進行提醒和補充招標投標情況書面報告;七是1個單位履職不到位,未按要求落實水土保持方案實施情況定期報告制度。該單位與相關單位加強溝通,要求根據各項目水土保持方案的實際情況出具批復,并依托強制監測項目臺賬,建立定期提醒督辦機制,對逾期未報或報告不符合要求的,及時進行催辦并記錄在案;八是1個單位施工現場管理不規范,部分單元工程先管道回填后再進行閉水試驗,容易存在工程質量安全隱患。該單位結合2025年度水利度汛安全隱患排查整治“百日”攻堅行動檢查工作,對在建水利項目進行質量安全檢查,及時糾正質量安全風險隱患;九是1個單位監管缺失,工程未具備開工條件已經違規施工。該單位已督促相關單位進一步加強項目流程管理,并組織開展項目管理培訓,確實規范項目開工行為;十是1個單位監管缺失,施工單位違反施工操作規程,重要隱蔽(關鍵部位)單元工程未經檢驗合格的情況下違規進行下一道工序施工。該單位督促相關單位加強與項目監管部門溝通,及時優化調整項目單元工程,保障質量和安全。
四、國有資產管理審計查出問題的整改情況
(一)行政事業性國有資產審計情況。應整改問題17個,7個已整改到位。
一是1個單位國有資產管理制度建立不夠健全。2025年6月該單位修訂完善了《清遠市清城區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處置管理暫行辦法》和印發《清遠市清城區行政單位常用公用設施配置標準》;二是1個單位出租資產管理不嚴,租金偏低。該單位今后將嚴格遵守有關規定,在合同到期后按照相關規定重新招租;三是1個街道及5所學校、4個村委會對外出租國有資產管理不規范,涉及15處資產未公開招租。相關單位承諾待合同期滿后將嚴格執行對外出租資產進行公開招租的規定;四是1個單位未按規定移交1宗閑置土地,涉及面積2799.35平方米。該單位已于2025年1月8月將該地塊移交區公共資產管理中心管理;五是1個街道出租4宗土地租金收入未按規定上繳財政非稅專戶,涉及金額250.49萬元。該街道已于2025年2月19日將250.49萬元租金上繳非稅;六是2個單位未履行規定程序,超范圍審批處置國有資產,涉及金額188.12萬元。相關單位已完善對6處房屋建筑物處置程序,今后將嚴格對照資產處置審批程序;七是1個單位對3處不符合條件的資產進行核銷。該單位今后將嚴格對照資產處置審批程序,依法依規審批國有資產處置事項。
(二)國有自然資源資產審計情況。應整改問題10個,已全部完成整改。
一是1個鎮未定期開展地質災害防災演練。該鎮政府已制定2025年地質災害防治演練方案,于2025年2月27日前完成演練工作;二是1個鎮未建立農村飲用水安全管理責任體系。該鎮政府已建立農村飲用水安全管理責任體系,明確職責分工,研判落實監督與考核;三是1個鎮未完成2021年和2022年能耗控制目標。該鎮政府出臺《節能降耗方案》,并投資實施水力發電技改項目,通過設備升級實現年節約標煤約1500噸;四是1個鎮未完成2022年農村生活污水治理任務。該鎮政府已制定《2024年民生實事農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方案》,并組織村居開展治理培訓工作;五是1個鎮河長制落實不到位,巡河、培訓及會議次數均不達標。該鎮政府已加強監督協調,通過組織業務培訓,對河道定期開展巡查,截至2025年3月12日,鎮級、村級河長巡河567次,巡河次數達標;六是1個鎮林長制落實不到位,鎮級林長巡林次數不達標。該鎮政府已按照《推行林長制實施方案》完善鎮級林長巡林記錄,督促各級林長加大巡查力度,建立巡林臺賬,使用智慧林長平臺日常巡林;七是1個鎮存在違法占用耕地問題83宗,涉及未完成整改面積約115.95畝。該鎮政府已建立日常耕地巡查工作臺賬,并對未整改違法占用耕地問題圖斑進行分類分析,制定了整改措施、整改時間,分類分階段逐步落實整改;八是1個鎮農村公廁建后管護不到位、使用效果不佳。該鎮政府已對查出兩個公廁完成整治清理,并健全相關制度,加強培訓和督查,定期檢查鎮內其他公廁,對2024年以來摸排的33個公廁報區開展改造或維修,目前已完成工程施工建設。
五、審計整改工作中存在的問題及后續工作安排
從整改情況看,截至2025年11月末,尚未完成整改的35個問題中,除11個分階段整改問題和14個持續整改問題外,還有10個立行立改問題,主要涉及財政暫付款項清理、專項債券資金管理、公共投資建設管理等方面。結合區審計局各審計項目的審計結果跟蹤檢查情況匯報,并充分聽取有關部門和單位意見,實事求是進行分析,未整改到位的原因主要有以下4個方面:一是部分問題成因復雜,需細致謀劃、持續推進。如無預算支出的問題,涉及多方且成因復雜、數額較大,需一事一策、逐項清理;二是個別問題已部署整改計劃,需進一步推進落實。如暫付款項清理不到位、虛列專項債券支出的問題,需根據財政庫款保障水平及清理消化計劃方案穩步推進;三是有的問題綜合性、復雜性交織,相應整改難度加大。如資產長期缺乏管理的問題涉及多個歷史時期形成的資產權屬不清、管理制度不健全、責任主體不明確等多重因素;四是有些問題整改涉及工程項目推進等,整改需要按照項目進度及實際情況穩步推動。
對未整改到位的問題,有關部門和單位已對后續整改工作作出安排,明確了責任主體、整改時限和具體措施,確保每一項問題都有人管、有人抓、有人負責。區審計局將持續加強跟蹤督促檢查,建立整改臺賬動態管理,實時掌握整改進展情況,推動審計整改合規到位、扎實有效,確保中央政令暢通。
下一步,我們將更加緊密地團結在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周圍,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落實黨的二十大精神,深刻領悟“兩個確立”的決定性意義,增強“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做到“兩個維護”,堅決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于審計整改工作決策部署,認真落實區委對審計整改工作的部署要求,以更高的政治站位、更實的工作舉措、更嚴的紀律作風,自覺接受區人大及其常委會監督和指導,對發現的問題建立臺賬、明確時限、壓實責任,依法全面履行審計監督職責,從源頭上防范類似問題再次發生,統籌推進揭示問題與審計整改“上下篇文章”,舉一反三、標本兼治,為我區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作出新的更大貢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