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清城區2018年度區級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審計工作報告
——2019年8月20日在清遠市清城區第八屆
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七次會議上
清城區審計局局長 黃翠珊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員:
我受區人民政府委托,向區人大常委會報告2018年度區級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的審計情況,請予審議。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審計法》和《廣東省預算執行審計條例》的規定,2018年以來,區審計局在區委、區政府和清遠市審計局的領導下,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精神,全面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在中央審計委員會第一次會議上的重要講話精神,認真落實區人大常委會第十九次會議關于強化專項資金審計,落實問題整改的指導意見,積極發揮審計工作在促進社會經濟發展,促進全面深化改革、促進權力規范運行、促進反腐倡廉等方面的重要作用。組織實施2018年財政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情況審計,貫徹落實國家和省支持實體經濟發展、深化“放管服”改革和優化營商環境等重大決策部署和政策措施。
審計結果表明,各部門、各單位認真執行區第八屆人大第三次會議批準的2018年度財政預算,堅持穩中求進工作總基調,落實高質量發展要求,財政管理不斷完善,審計整改力度不斷加大,2018年區級財政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情況良好。2018年區公共財政預算總收入527,154萬元,總支出435,476萬元,年終結轉結余91,678萬元;政府性基金預算收入372,384萬元,支出328,545萬元,年終結轉結余43,839萬元;經營預算收入479萬元,支出392萬元,年終結轉結余87萬元。
財政收入保持平穩發展, 呈現穩中向好態勢。2018年本級財政收入平穩增長,區級一般公共預算收入同比增長5.76%,順利完成全年預算收入任務。
支出結構優化調整,民生保障水平不斷提高。2018年區財政不斷優化支出結構,切實提高民生方面的投入。在教育、醫療衛生、社會保障及農林水事務等民生領域共投入282,620萬元,占一般公共預算支出的70.34%。
供給側結構性改革進一步推進,營商環境不斷優化。14家企業獲得2018年工業企業技術改造事后獎補(普惠性)資金4,592萬元;重大民生、基礎設施、重點產業布局等項目環評審批時間,較法定審批時限壓縮83%。
各部門、各單位高度重視審計整改工作。對上年度審計發現的問題,區審計局及時跟蹤整改進度,被審計單位認真落實整改。截至2019年6月底,通過上繳國庫、相關支出納入預算管理、清理往來款、規范賬務等方式整改問題金額48,063萬元。
一、財政管理審計情況
(一)區級財政管理審計
組織對財政2018年度本級財政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情況審計。重點審查區財政局組織2018年度本級財政預算執行情況。延伸審查8個鎮(街)2018年度非稅收入上繳國庫及向財政借款歸還情況。
2018年清城區稅收收入114,495萬元,完成調整后預算的102.26%,比上年增加10,383萬元,增幅9.97%;非稅收入49,175萬元,完成調整后預算的97.36%,同比減收1,463萬元,減幅2.89%。稅收收入和非稅收入分別占區級一般公共財政預算收入163,670萬元的69.95%和30.05%。2018年公共財政預算支出在與人民群眾生活直接相關的教育、醫療衛生與計劃生育、社會保障和就業、保障性住房等方面的支出合計216,432萬元,比上年206,968萬元增加9,464萬元,增長4.57%;占公共財政預算支出總額401,802萬元的53.87%;在農林水、節能環保、城鄉社區事務等方面與民生密切相關的支出合計66,188萬元,比上年88,957萬元減支22,769萬元,下降25.60%,占公共財政預算支出總額的16.47%。審計結果表明,2018年區級預算執行總體平穩,財政收支管理較為規范。審計發現的主要問題是:
1.部分支出未納入預算管理,通過暫付方式無預算撥款53,901萬元。其中:財政總預算暫付款43,651萬元、財政專戶其他應收款10,250萬元。
2.借出財政資金4筆逾期最長6個月未收回,涉及金額10,240萬元。
3.利息收入、罰沒收入、國有資產出租、出借收入等非稅收入未及時上繳國庫,涉及金額3,944萬元。
4.預算執行率偏低,6個業務專項支出預算執行率低于30%,涉及未執行金額263萬元。如工程評核評審費支出22萬元,年初預算200萬元,預算執行率11%。
5.往來款掛賬3年以上未及時清理,涉及金額17,778萬元。
(二)下級財政管理審計情況
組織對清城區龍塘鎮人民政府2017年度財政決算審計,延伸審查農村危房改造資金使用情況。審計結果表明龍塘鎮人民政府2017年度財政收支基本平衡,資金支出審批手續完善并符合有關規定。審計發現的主要問題是:
1.違規發放津補貼,涉及金額118萬元。
2.4個工程項目分拆招投標,規避招標,涉及金額251 萬元。
3.公務接待管理不夠嚴格,無公函接待74萬元。
4.非稅收入未及時上繳國庫,涉及金額13萬元。
5.未嚴格執行公務卡結算規定,涉及金額10萬元。
6.固定資產管理不規范,賬實不符涉及金額6萬元。
7.發放農村危房改造資金不規范1筆,涉及金額4萬元。
8.往來款掛賬3年以上未及時清理,涉及金額72,936萬元。
二、部門預算執行審計情況
組織對清城區發展和改革局2018年度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情況審計,延伸審查儲備糧倉維修、儲備糧油補貼、一門式終端采購及設備款等專項資金使用情況。審計結果表明,清城區發展和改革局基本真實反映了相關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情況。審計發現的主要問題是:
(一)違規占用專項資金,涉及金額2萬元。
(二)固定資產未入賬核算,涉及金額686萬元。
(三)未按《清遠市政府機關使用正版軟件管理制度》文件要求制定計算機軟件內部管理制度。
三、其他財政財務收支審計情況
組織對區衛計局、區扶貧辦、區科協、區產轉辦等4個單位的財務收支審計。重點審計財務收支情況,抽查區衛生監督所、區人民醫院、區疾病預防控制中心等11個醫療衛生機構。延伸區扶貧辦管理使用住房改造資金、革命老區建設資金、貧困戶扶持資金等5項民生專項資金情況及鳳鳴小學、清城中學、區科普協會等3個單位管理使用科普專項資金情況。審計發現的主要問題是:
(一)資金管理使用問題。區扶貧辦存量資金24萬元和利息收入3萬元未及時清理上繳國庫及少列收入、多列支出共386萬元;區衛計局占用專項資金10萬元主要用于支付聘員及后勤人員費用等。
(二)公務接待管理不夠嚴格,涉及金額35萬元。其中區產轉辦28萬元、區科協7萬元。
(三)區衛計局幫扶計生特殊困難家庭資金未按規定的方式發放,涉及金額20萬元。
(四)區科協印刷費等4項支出未嚴格執行政府采購規定,涉及金額10萬元。
(五)往來款掛賬3年以上未及時清理,涉及金額133萬元。其中區衛計局79萬元,區扶貧辦54萬元。
本年度發現問題30條,已到整改期限18條,其中整改到位13條,整改完成率72%。未到整改期限11條,審計期間已整改到位1條。被審計單位通過規范賬務處理、相關支出納入預算管理、上繳國庫、清退違規發放的津補貼、清理往來款等方式整改問題金額23,766萬元。
對本報告反映的具體審計情況,區審計局已依法征求了被審計單位意見,出具審計報告,報告反映的問題正在得到整改和糾正。對涉嫌違紀違法線索已按有關規定移交相關部門進一步查處,2018年7月以來,審計發現并移送違紀違法問題線索4起(其中1起已清退違規發放的津補貼17萬元,3起未有結果)。下一步,區審計局將按照區政府的要求督促有關單位認真整改,全面整改情況將按規定向區人大常委會專題報告。
四、原因分析及審計建議
從2018年度審計情況來看,上述問題產生的主要原因是:
(一)預算編制不夠精準,推進預算改革和績效管理約束力有待加強。個別部門單位落實區委、區政府預算編制執行監督意見力度不足,對項目資金調研論證不充分,申報預算隨意性大,預算安排和財政資金分配精準度不夠,預算難以有效執行。
(二)依法理財、科學理財意識不夠強。對預算法等財經法紀禁止性規定缺乏敬畏,違規出借使用財政資金行為時有發生;個別部門單位未樹立大財政大預算的理念,未能做到科學理財、為民管財,“重預算、輕管理,重資金、輕資產”仍不同程度存在。
(三)財經紀律執行不夠嚴格,會計核算不夠規范。對各項財政法規執行力度不夠,單位的內部控制制度不能發揮應有的作用。
審計建議:
(一)認真落實《預算法》,進一步提高財政預算編制及其執行的精準性。一是繼續抓好《預算法》的學習宣傳貫徹工作,切實增強依法理財、科學理財、為民理財的意識。二是抓好預算編制管理工作,做實做細做準項目庫、強化預算編制與財政支出政策的有效銜接,優化財政支出結構,切實提高支出預算編制質量和預算執行規范化水平。
(二)科學、完整地編制部門預算。各部門、各單位應建立規范的預算制度,嚴格按照財政部門的要求編制部門預算,提高預算質量。
(三)認真執行財經紀律,規范會計核算,嚴格落實“收支兩條線”規定。同時要加強對往來款管理,建立健全往來賬款年度清理制度,嚴格執行公務接待相關規定,完善資產管理手續。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員:
區審計局將在區委、區政府和市審計局的堅強領導下,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精神,自覺接受區人大的指導和監督,依法履行審計監督職責,不忘初心,牢記使命,盡責擔當,為我區著力加快“入珠融灣”進程,推進“兩區三城”建設作出應有貢獻。
報告完畢。請予審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