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館職能 1、貫徹執行黨和國家的文化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堅持二為方向和雙百方針,弘揚中華民族優秀傳統文化弘揚時代主旋律,開展文化科學知識的普及宣傳。 2、組織開展健康有益、積極向上、豐富多彩的群眾文化系列活動,和文化惠民下鄉活動。長期舉辦各類藝術免費培訓班、展覽等。 3、繁榮群眾業余文化藝術活動,培養各種文化藝術人才,建立、健全工作藝術檔案和建立業余文化藝術人才、業余團隊信息資料庫。
4、組建多種門類的業余文藝團隊,組織全區業余文藝骨干、文化志愿者積極開展社區、廣場、企業、校園、鄉村等各種群眾文化交流演出等活動。
5、組織音樂、舞蹈、美術、書法、小品、攝影、文學、戲劇曲藝等各種群眾文化藝術門類的創作,創作貼近實際、貼近群眾、貼近生活的優秀文藝作品,使文化館成為吸引并滿足群眾求知、求樂、求美的文化藝術活動中心。
6、輔導區直機關、學校、企業、鎮街文化站和各基層業余文藝社團開展相關業務工作。
7、負責區域非物質文化遺產的資料的收集、整理、挖掘、傳承、保護與管理。
8、完成主管部門交辦的其它工作任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