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服務對象權利和義務主要內容:
(一)服務對象的權利:
1.享有得到公正、平等的服務的權利;2.享有人格受到尊重,不會因國籍、民族、宗教受到歧視的權利;3.享有得到及時搶救的權利;4.享有知曉為自己提供服務的人員身份的權利;5.享有獲得有關診斷、病情、診療措施、醫療風險及疾病預后相關信息權利;6.享有參與討論和制定自己的治療計劃的權利;7.享有參與自己的治療過程中相關的醫學倫理問題討論,包括終止搶救和停止生命支持治療的選擇權利;8.享有對接受手術、麻醉、侵入性檢查、試驗性醫療知情同意權;9.在不違反《傳染病防治法》的前提下,享有拒絕治療或選擇自動出院的權利;10.享有個人隱私得到尊重和保護的權利;11.享有了解醫療費用的權利;12.享有按照國家相關規定復印病歷的權利;13.享有對醫療服務不滿意進行投訴的權利;14.發生醫療糾紛時,享有請求鑒定權、請求調解權、訴訟權;15.享有對本單位服務質量、服務水平進行監督并提出建議意見的權利。
(二)服務對象的義務:
1.如實陳述病情、主動向醫務人員報告自身病情變化的義務;2.遵從醫囑配合診斷和治療的義務,不自行停藥,不擅自離院;3.在簽署醫療文件時仔細閱讀所有內容,并確定已完全理解;4.按時支付醫療費用及其他服務費用的義務;5.尊重醫務人員的勞動及人格尊嚴的義務;6.遵守醫院制度,不干擾醫療秩序,不影響他人治療,不將疾病傳染給他人的義務;7.有愛護公共財物的義務;8.有接受強制性治療的義務(如急危病人、戒毒、傳染病、精神病等)。
二、接受捐贈資助的情況和受贈受助財產的使用管理情況:無。
三、服務投訴方式和向上級部門投訴方式:
1.醫院服務投訴方式:電話0763-3243236
2.上級部門投訴方式:0763-3939137
四、行風建設情況:
近年來,我院以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為主線,緊緊圍繞"廉潔行醫、優質服務"核心目標,統籌推進黨風、行風、醫德醫風一體化建設,通過黨建引領、制度規范、文化浸潤等多維舉措,構建起"教育-監督-反饋-整改"閉環管理體系,切實提升患者就醫體驗和群眾滿意度。組織開展關于衛生健康領域方面的警示教育,牢固樹立底線思維和“紅線”,意識。切實加大糾風工作力度,將行風和作風建設作為重中之重來抓,堅持不懈開展各項工作,實現與業務工作同謀劃、同部署、同推進,定期召開行風建設教育專題學習,通過案例、視頻等方式,加深全院職工對教育專題的重要性。同時狠抓醫療質量管理制度和嚴格執行《醫療機構從業人員行為規范》和《醫療機構工作人員廉潔從業九項準則》,落實廉潔自律規定,堅決遏制收受“紅包”不正之風。醫院與所有住院患者簽署“拒收紅包”協議書,患者入院時由醫務人員與患者簽署醫生不收“紅包”、患者不送“紅包”的雙向協議,并將協議書納入了病案管理及醫療質量管理中。從堅持全面從嚴治黨、強化反腐倡廉教育、健全完善懲防體系、強化行風和醫德醫風建設、深入推進作風建設等。進一步加強對職工的政治思想和職業道德教育,增強醫務人員愛崗敬業、無私奉獻、廉醫便民的服務意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