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城鎮職工醫療保險參保人,符合計劃生育政策及入院指征的安胎保胎住院醫療費用可納入醫保報銷。在本地及省內異地聯網結算醫院可直接聯網結算,即時報銷。
3月,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關于城鎮職工醫療保險參保人安胎(保胎)住院醫療費用問題的復函》指出,根據《廣東省職工生育保險規定》(廣東省人民政府令第203號)第十三條“不屬于生育保險基金支付范圍的生育醫療費用,按照規定納入基本醫療保險基金支付范圍。”的規定,參保人安胎(保胎)的住院醫療費用,符合國家和省規定的基本醫療保險藥品目錄,診療項目和醫療服務設施標準的,可以納入基本醫療保險基金支付范圍。
35歲是女性生育年齡的分界點,超過35歲后妊娠,胎兒的出生缺陷風險大增。40歲之后,女性的生育能力已明顯降低。其次,高齡也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妊娠合并癥與并發癥的發生概率。年齡超過35歲的孕婦更容易患有妊娠合并心臟病、糖尿病、高血壓等合并癥。隨著全面兩孩政策的實施,需要安胎保胎的孕婦也會越來越多。
目前,根據《廣東省職工生育保險規定》第十三條“不屬于生育保險基金支付范圍的生育醫療費用,按照規定納入基本醫療保險基金支付范圍。”的規定,參保人安胎(保胎)的住院醫療費用,符合國家和省規定的基本醫療保險藥品目錄,診療項目和醫療服務設施標準的,可以納入基本醫療保險基金支付范圍。也就是說,只要符合計劃生育政策的城鎮職工醫療保險參保人,安胎保胎住院醫療費用可納入醫保報銷。
安胎保胎住院醫療費用納入職工醫保報銷范圍后,將按病種分值結算辦法納入醫院總控結算,各醫療機構應按診療常規及相關規定嚴格把關岀院、入院指征,按病種結算辦法有效控制醫療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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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遠女職工可享6大福利
1、“姨媽假”。從事連續4個小時以上立位作業的女職工,月經期間經本人申請,用人單位應當為其安排適當的工間休息。用人單位每月可以向女職工發放必要的衛生用品或者勞動保護衛生費。
2、婚前檢查用人單位應給便利。女職工需要在勞動時間內進行婚前檢查的,用人單位應當給予便利。
3、產前檢查不算請假。女職工懷孕7個月以上的,每天安排1小時工間休息,工間休息時間視同其正常勞動并支付正常工作時間的工資,并不得安排其延長工作時間或者從事夜班勞動;對從事立位作業的女職工,還應在其工作場所設休息座位。職工在勞動時間內按照規定進行產前檢查的,所需時間視同其正常勞動并支付正常工作時間的工資。
4、生育可享受假期。按照《廣東省實施〈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定〉辦法》,在產假方面,女職工生育享受98天產假,其中產前可以休假15天;生育時遇有難產的,增加30天產假;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個嬰兒,增加15天產假。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生育子女的,按照《廣東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以下簡稱《條例》)的有關規定享受獎勵假,女方享受八十日的獎勵假,男方享受十五日的陪產假。結合《辦法》和《條例》,剖腹產等難產產婦可休98天(基本產假)+30天(難產假)+80天(計生獎勵假)=208天。順產產婦可休98天(基本產假)+80天(計生獎勵假)=178天。《辦法》還規定,女職工懷孕未滿4個月終止妊娠的,根據醫療機構的意見,享受15天至30天產假;懷孕4個月以上7個月以下終止妊娠的,享受42天產假;懷孕滿7個月終止妊娠的,享受75天產假。
5、休產假期間享受生育保險待遇。女職工按照規定休產假或者計劃生育手術假的,享受國家和省規定的生育保險待遇。
6、產后上班可以有適應期。女職工產假期滿上班,用人單位應當給予1至2周的適應時間;用人單位應當在每天的勞動時間內為哺乳期女職工安排1小時哺乳時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