辦理程序(分兩種情況)
1、市規劃區范圍的土地:申請→受理→初審→繳費→市審批→批準
登記:地籍調查→審核→注冊登記→繳費→領證
2、其他:申請→受理→初審→批準
登記:地籍調查→審核→注冊登記→領證
所需資料
1、土地登記申請書、審批表(1份,原件)
2、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劃撥土地)(3份,原件)
3、轉讓雙方法人代表身份證明書(3份,原件)
4、轉讓雙方法人代表身份證、代理人身份證(3份,復印件)
5、轉讓雙方土地登記委托書(涉外需公證)(3份,原件)
6、轉讓雙方個人身份證(3份,復印件)
7、轉讓雙方經年檢有效的《企業法人營業執照》(3份,復印件)
8、轉讓雙方行政事業單位設立機構批文、法人代碼證書(3份,復印件)
9、土地轉讓合同(涉外需公證)(3份,原件及復印件)
10、經查驗的《國有土地使用證》(3份,原件及復印件)
11、已有房屋的權屬證明(3份,復印件)
12、土地轉讓申請書(3份,原件)
13、具有土地評估資質的機構出具的土地估價報告書(3份、原件及復印件)
14、出讓金繳付憑證(登記時)(1份,復印件)
15、合資單位或股份制企業土地轉讓的董事會決議(3份,原件及復印件)
16、行政、事業單位、國有企業、街辦企業轉讓提供國資部門的批準文件(3份、原件及復印件)
17、集體企業、鄉鎮企業轉讓提供上級主管部門的批準文件(3份、原件及復印件)
18、公有住房上市核準表(公有住房)(3份,原件及復印件)
19、分層平面圖(3份、復印件)
20、宗地測量圖(3份,原件及復印件)
21、地址變更證明(3份,原件及復印件)
22、涉及用途變更的需提交規劃部門的證明文件(3份,原件及復印件)
23、拍賣成交確認書、拍賣委托書(公開交易)(3份,原件及復印件)
24、成交發票、拍賣委托書(3份,復印件)
25、涉及破產企業的需提交宣告破產的文件及資產處置方案(3份,原件及復印件)
26、涉及法院判決的需提交法院裁定書(3份,原件及復印件)
27、閑置土地權屬變更核查登記表(3份,原件及復印件)
收費項目
土地證書費、土地注冊登記費、土地權屬調查地籍測繪費、契稅、土地出讓金
收費依據
粵價[1999]88號、 [1990]國土籍字第93號、清府[1998]21號、清府[1993]26號、城區府發[1994]17號
工作時限
(一)市規劃區范圍的土地:用地初審10個工作日,報市國土資源局審批。市審批后,憑批準文件辦理土地使用權變更登記,土地登記時限15個工作日。
(二)其他:25個工作日。其中:用地初審10個工作日,土地登記時限15個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