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國務院發布《注冊資本登記制度改革方案》(以下簡稱《方案》)并提出,將通過改革公司注冊資本、簡化住所登記手續、推行電子營業執照等方式,降低創業準入門檻,優化營商環境。
《方案》指出,公司實收資本不再作為工商登記事項,放寬注冊資本登記條件,實行注冊資本認繳登記制:除法律、行政法規以及國務院決定對特定行業注冊資本最低限額另有規定的外,取消有限責任公司最低注冊資本3萬元、一人有限責任公司最低注冊資本10萬元、股份有限公司最低注冊資本500萬元的限制。
不過《方案》也規定,采取募集方式設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商業銀行,外資銀行,金融資產管理公司,信托公司,財務公司,金融租賃公司,汽車金融公司,消費金融公司,貨幣經紀公司,村鎮銀行,貸款公司,農村信用合作聯社,農村資金互助社,證券公司等行業暫不實行注冊資本認繳登記制改革。
另外,對于令不少中小企業頭疼的經營住所登記方面,《方案》提出,將簡化住所(經營場所)登記手續,申請人提交場所合法使用證明即可予以登記。而具體放寬范圍,則由各地方根據法律法規的規定和本地區管理的實際需要,自行或授權下級人民政府作出具體規定。
此前,國家工商總局局長張茅指出,一方面很多企業希望根據生產經營情況自主選擇住所;但另一方面,并非任何場所都可注冊為企業的住所,如在居民住宅開展經營活動就可能擾亂鄰里生活,違章建筑或危險建筑也不適合開展經營活動。
除經營住所登記手續外,《方案》還簡化年檢制度為年報制度,即將企業年度檢驗制度改為企業年度報告公示制度。同時,將個體工商戶驗照制度也改為年度報告制度,并探索實施農民專業合作社年度報告制度。
《方案》還提出,要推行全國統一標準規范的電子營業執照,并以此為支撐實現網上申請、網上受理、網上審核、網上公示、網上發照等全程電子化登記管理,這也將為各類市場主體提供更多的便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