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清城區委組織部2016年決算公開及情況說明
目 錄
第一部分 中共清城區委組織部概況
一、 單位主要職責
二、 機構設置
三、 人員構成
第二部分 中共清城區委組織部2016年部門決算表格
一、 收入支出決算總表
二、 收入決算表
三、 支出決算表
四、 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總表
五、 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表
六、 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表
七、 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決算表
八、 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表
第三部分 中共清城區委組織部2016年度決算情況說明
一、收入支出決算總體情況說明
二、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總體情況說明
三、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四、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1、 “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支出決算總體情況說明
2、“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支出決算具體情況說明
五、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六、機關運行經費支出情況說明
七、政府采購情況說明
八、國有資產占用情況說明
九、預算績效管理工作開展情況說明
十、主要的民生項目
十一、重點支出項目
第四部分 專業名詞解釋
根據區財政局《關于批復2016年度區級部門決算的通知》,我單位在清遠市清城區政府門戶網站信息公開欄公開本單位的部門決算信息,現將信息公開如下:
第一部分 中共清城區委組織部概況
一、單位職責
(一)研究和指導黨組織特別是黨的基層組織建設,探索和指導各類新的經濟組織中黨組織的設置和活動方式,研究和提出黨內生活制度建設的意見,協調、規劃和指導黨員教育工作和黨建理論研究,主管黨員的管理發展工作。
(二)提出各街(鎮)和區直各部門以及其他列入區委管理的領導班子的調整、配備的意見和建議;負責區管干部的考察和辦理任免、待遇、退休審批手續;指導領導班子的思想政治建設;負責各街(鎮)和區直機關科級干部的宏觀管理工作;負責部分干部的調配、交流及安置事宜。
(三)全力抓好干部隊伍建設,組織落實培養選拔優秀年輕干部、后備干部、婦女干部、黨外干部及少數民族干部工作。
(四)從宏觀上研究和指導黨的組織制度和干部人事制度的改革,制訂或參與制訂組織、干部、人事工作管理的重要規定、制度。
(五)負責組織、干部工作的檢查督促和干部審查、監督工作,及時向區委反映重要情況,提出建議。
(六)主管干部和黨員的教育培訓工作。制訂全區干部培訓和黨員實用技術培訓計劃,負責上級舉辦的干部培訓班學員的選調工作,組織區管干部和組工干部培訓。
(七)負責全區知識分子工作的檢查、指導、綜合、協調。落實知識分子政策并負責區管人才工程和掛職干部的選派和管理工作。
(八)負責辦理區臨時性任務的抽調、借調干部的手續和副科以上干部因公因私出國赴港澳的審核、登記工作。
(九)指導基層黨委開好黨代表大會和搞好換屆選舉工作,協助區委做好區黨代會的組織工作。
(十)接轉黨員組織關系,負責全區黨費的收繳、使用、管理和黨組織、黨員、干部的統計及資料匯編、干部檔案管理工作。
(十一)負責區黨代表的聯絡、服務和管理工作,加強區委與黨代表的溝通聯系,充分發揮黨代表參政議政的作用。
(十二)負責指導、組織實施全區組織系統的調研、電教工作。
(十三)管轄區直屬機關中的全部黨組織,中央、省、市駐區有屬地管理關系的單位的黨組織。
(十四)負責離退休干部的管理和服務工作,督促落實老干部的政治待遇、生活待遇和保障機制的建立健全。指導老干部活動場所、老干部大學開展工作。
二、機構設置:辦公室、干部組、干部監督組、組織組(“兩新”辦)、區黨代表大會代表聯絡工作辦公室、調研電教組、區直工委辦公室、老干部工作辦公室。
三、人員構成
本部行政編制21個,工勤編制2個,事業編制3個,后勤服務類聘員7個。截至2016年12月,本部實有公務員19人,工勤2人,事業編制3人,后勤服務類聘員7人,合計31人。退休干部3人。
第二部分 中共清城區委組織部2016年部門決算表格
詳見附件中共清城區委組織部2016年決算公開表(1-8)
第三部分 中共清城區委組織部2016年度預算執行情況分析
一、收入支出決算總體情況說明
(一)中共清城區委組織部2016年度收入總計3470.13萬元(含經由我部賬戶劃轉的、區財政直接支付的2509.38萬元),其中上年結轉和結余209.89萬元,本年收入3260.25萬元。具體收入情況如下:
1、財政撥款收入3247.05萬元,占99.6%;
2、上級補助收入0元;
3、事業收入0元;
4、經營收入0元;
5、附屬單位上繳收入0元;
6、其它收入13.2萬元,占0.4%。
(二)中共清城區委組織部2016年度支出總計3255.21萬元(基本支出535.37萬元,占16.45%;項目支出2719.84萬元,占83.55%;含經由我部賬戶劃轉的、區財政直接支付的2509.38萬元)。具體支出情況如下:
1、一般公共服務支出1765.69萬元;
2、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272.58萬元;
3、醫療衛生與計劃生育支出8.25萬元;
4、農林水支出1096.98萬元;
5、住房保障支出111.71萬元。
與2015年度相比,收入總計減少421.10萬元,支出總計減少426.13萬元,分別降低10.82%、11.58%。主要原因是減少了科學技術支出和科級干部專題培訓班費用支出。
二、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總體情況說明
(一)中共清城區委組織部2016年度財政撥款收入總決算3247.05萬元(含經由我部賬戶劃轉的、區財政直接支付的2501.80萬元)。具體收入情況如下:
1、一般公共服務支出1757.53萬元;
2、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272.58萬元;
3、醫療衛生與計劃生育支出8.25萬元;
4、農林水支出1096.98萬元;
5、住房保障支出111.71萬元。
(二)中共清城區委組織部2016年度財政撥款支出總決算是3242.01萬元(含經由我部賬戶劃轉的、區財政直接支付的2501.80萬元)。具體支出情況如下:
1、一般公共服務支出1752.50萬元,占54.06%;
2、社會保障就業支出272.58萬元,占8.41%;
3、醫療衛生與計劃生育支出8.25萬元,占0.25%;
4、農林水支出1096.98萬元,33.84%;
5、住房保障支出111.71萬元,占3.45%。
與2015年度相比,財政撥款收入減少627.8萬元,降低16.20%;財政撥款支出減少422.95萬元,降低11.54%。主要原因是減少了科學技術支出和科級干部專題培訓班費用支出。
三、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中共清城區委組織部2016年度財政撥款基本支出535.37萬元,其中:人員經費412.60萬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資、津貼補貼、社會保障繳費、其他工資福利、退休費、撫恤金、醫療費、獎勵金、住房公積金;公用經費122.77萬元,主要包括:辦公費、手續費、郵電費、差旅費、維修(護)費、培訓費、公務接待費、勞務費、工會經費、福利費、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其他交通費用、其他商品和服務、辦公設備購置。
與2015年度的705.59萬元相比,減少了170.22萬元,降低了31.79%。主要原因是公務員醫療補助及退休人員的支出減少了。
四、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1、“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支出決算總體情況說明
中共清城區委組織部2016年度“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支出預算為9.09萬元,支出決算為8.41萬元,完成預算的92.52%,其中:因公出國(境)費支出決算為0萬元;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支出決算為5.71萬元,完成預算的95.17%;公務接待費支出決算為2.7萬元,完成預算的87.38%。2016年度“三公”經費支出數小于預算數的主要原因是:公務車改革,只保留一輛公務用車,嚴控車輛和接待經費開支。
2016年度“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支出決算數比2015年度減少4.02萬元,降低32.34%,其中:因公出國(境)費支出決算數無變化;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支出決算數減少6.02萬元,降低51.32%;公務接待費支出決算減少1.4萬元,降低34.15%。2016年度“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支出決算數比2015年度減少主要原因是:公務車改革,只保留一輛公務用車,嚴控車輛和接待經費開支。
2、“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支出決算具體情況說明
(1)因公出國(境)團組情況:本年度本單位使用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安排的出國(境)團組0個,參加其他單位組織的出國(境)團組0個;全年因公出國(境)累計0人次。
(2)公務用車購置及保有情況:本年度本單位使用公共預算財政撥款購置公務用車0輛,年末公共預算財政撥款開支運行維護費的公務用車保有量1輛。
(3)公務接待情況:本年度本單位使用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的國內公務接待20批次,386人次,共2.7萬元;外事接待0批次,0人次,0元。
五、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中共清城區委組織部沒有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沒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故2016年度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表沒有數據。
六、機關運行經費支出情況說明
2016年度我單位機關運行經費支出122.77萬元,比2015年度減少16.21萬元,降低13.20%。減少的主要原因是公務用車改革后車輛經費減少了,另外嚴格控制辦公經費支出。
七、政府采購情況說明
2016年度我單位政府采購支出總額1萬元,其中:政府采購貨物支出1萬元、政府采購工程支出0萬元、政府采購服務支出0萬元。
八、國有資產占用情況說明
截止至2016年12月31日,我單位共有車輛1輛,具體車輛主要用途是到保障區域外辦公、收送急件、大額現金往來等。單位價值50萬元以上通用設備0臺(套),單位價值100萬元以上專用設備0臺(套)。
九、預算績效管理工作開展情況說明
2016年度我單位沒有績效評價項目。
十、主要的民生項目
無
十一、重點支出項目
無
第四部分 專業名詞解釋
財政撥款收入:指區財政當年撥付的資金。
事業收入:指事業單位開展專業業務活動及輔助活動所取得的收入。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財政撥款收入”、“事業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銀行存款利息收入等。
基本支出:指為保障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而發生的人員支出和公用支出。
項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為完成特定行政任務和事業發展目標所發生的支出。
“三公”經費包括因公出國(境)費用、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和公務接待費。
(1)因公出國(境)費:指單位工作人員公務出國(境)的住宿費、旅費、伙食補助費、雜費、培訓費等支出。
(2)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指單位公務用車購置費及租用費、燃料費、維修費、過路過橋費、保險費、安全獎勵費用等支出,公務用車是指用于履行公務的機動車輛,包括領導干部用車、一般公務用車和執法執勤用車。
(3)公務接待費:指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含外賓接待)支出。
機關運行經費:指行政單位和參公管理事業單位使用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經費,具體包括辦公費、水費、電費、郵電費、取暖費、物業管理費、交通費、差旅費、維修(護)費、培訓費、招待費、工會經費、福利費等。
附件:中共清城區委組織部2016年決算公開表(1-8)
中共清遠市清城區委組織部
2017年9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