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錄
第一部分 清城區委宣傳部概況
一、 部門職責
二、 機構設置
三、 人員構成情況
第二部分 清城區委宣傳部2017年決算表
一、收入支出決算總表
二、收入決算表
三、支出決算表
四、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總表
五、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表
六、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表
七、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決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表
第三部分 清城區委宣傳部2017年決算情況說明
第四部分 名詞解釋
第一部分 清城區委宣傳部概況
(一)部門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中央和省、市、區委有關意識形態方面的方針政策。
(二)對區直宣傳文化系統包括文化藝術、新聞等部門實施指導、協調、管理。
(三)負責組織指導理論學習、理論教育、理論宣傳方面的工作;會同區委組織部做好黨員教育工作。
(四)制訂計劃部署全區性的宣傳思想工作;組織開展黨的中心任務和方針政策的宣傳,國際國內形勢的宣傳,以及政治、經濟、文化活動的社會宣傳;區委重大決策和中心工作的宣傳;會同有關部門開展群眾思想教育工作。
(五)負責輿論導向;指導和協調、組織對外宣傳工作;圍繞區委、區政府中心工作以及全區“四個文明”建設進行重大新聞報道。
(六)組織統籌好新聞單位宣傳報道區委、區政府重大工作措施和區委、區政府領導重要政務活動,承辦區委、區政府領導同志接受采訪的有關工作。
(七)宏觀指導機關和企事業單位的思想政治工作,負責思想政治工作人員專業職務評定、考核、培訓工作。
(八)研究制訂精神文明建設的規劃、措施,指導、部署群眾性創建精神文明活動的開展。
(九)按照干部管理權限,會同相關部門管理區宣傳文化系統包括文化藝術、新聞工作的干部。
(十)負責做好黨報黨刊發行工作。
(十一)承辦區委和市委宣傳部交辦的其他事項。
二、機構設置
(一)部門決算為部本級決算。
(二)區委宣傳部內設機構有辦公室、文明建設綜合股、理論宣傳辦公室。2013年12月,經清城區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發文同意,清城區委宣傳部加掛“中共清遠市清城區委對外宣傳領導小組辦公室”、“清遠市清城區人民政府新聞辦公室”牌子。清城區新聞信息中心是區委宣傳部下屬獨立核算的公益一類事業單位,副科級建制。區文聯于2012年劃歸區委宣傳部管理。
三、人員構成情況
本部現有在編在職人員(含文聯)10人,政府聘員1人,社會購買服務人員10人,退休人員2人。
第二部分 清城區委宣傳部2017年部門決算表
第三部分 清城區委宣傳部2017年部門決算情況說明
一、2017年度收入支出決算總體情況說明
(一)年度收入總體情況
清城區委宣傳部2017年度總收入1415.99萬元。具體情況如下:
1.財政撥款收入 1415.99萬元,比上年決算數增加822.10萬元,增加138.43 %。主要原因是追加了創文宣傳經費。
2.上級補助收入 0萬元,比上年決算數增加(減少)0萬元,增長(下降)0 %。
3.事業收入 0萬元,比上年決算數增加(減少)0 萬元,增長(下降)0 %。
4.經營收入 0萬元,比上年決算數增加(減少) 0萬元,增長(下降)0 %。
5.其他收入 0萬元,比上年決算數減少141.50萬元,減少100 %。原因主要是減少省級文化消費補貼和宣傳文化發展專項資金及書籍編印費。
(二)年度支出總體情況
清城區宣傳部2017年度總支出 1434.51 萬元,具體情況如下:
1.一般公共服務(類)支出 449.46 萬元,主要用于政協事務、宣傳事務及其他一般公共服務支出。比上年決算數減少54.61萬元,減少10.83%,主要原因是基本支出減少。
2.文化體育與傳媒(類)支出 827 萬元,主要支出項目是文化支出。比上年決算數增加724萬元,702.91%,主要原因是其他文化項目支出增加。
3.社會保障和就業(類)支出 4.09 萬元,主要支出項目有行政事業單位離退休費,比上年決算數減少12萬元,減少74.58%,主要原因是歸口管理的行政單位離退休項目支出減少。
4.醫療衛生與計劃生育(類)支出 2.40 萬元,主要支出項目是行政事業單位醫療,比上年決算數減少0.03萬元,減少1.23%,主要原因是行政單位醫療項目支出減少。
5.城鄉社區支出(類)支出114.90萬元,主要支出項目有城鄉社區管理事務,比上年決算數增加 114.90萬元,增長100%,主要原因是該項目為新增支出項目。
6.住房保障(類)支出36.67萬元,主要支出項目有住房改革支出,比上年決算數增加 1.54萬元,增長4.38%,主要原因是新增購房補貼項目經費增加。
二、2017年度財政撥款收入支出總表說明
(一)2017年度財政撥款收入說明
清城區委宣傳部2017年度財政撥款收入合計 1415.99萬元。其中: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收入 1415.99萬元,比年初預算數增加911.92萬元,增長180.91%;主要原因是增加了公益宣傳、文化消費項目、書籍編印費、購買社會服務人員經費。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收入 0萬元,比年初預算數增加(減少) 0萬元,增長(下降)0 %;
(二)2017年度財政撥款支出說明
清城區委宣傳部2017年度財政撥款支出合計1434.51萬元。其中: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 1434.51萬元,比年初預算數增加 990.21萬元,增長222.87%;主要原因是項目經費支出增加;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支出 0萬元,比年初預算數增加(減少)0 萬元,增長(下降)0 %;
分功能科目看,一般公共服務(類)政協事務(款)0.65 萬元,主要用于行政運行支出;一般公共服務(類)宣傳事務(款)423.06 萬元,主要用于行政運行和其他宣傳事務支出;一般公共服務(類)其他一般公共服務(款) 25.75萬元,主要用于其他一般公共服務支出。
文化體育與傳媒(類)文化(款)827.00萬元,主要用于其他文化支出。
社會保障和就業(類)行政事業單位離退休(款)4.09萬元,主要用于歸口管理的行政單位離退休和機關事務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繳費支出。
醫療衛生與計劃生育(類)行政事業單位醫療(款)2.40萬元,主要用于行政單位醫療。
城鄉社區支出(類)城鄉社區管理事務(款)114.90萬元,主要用于其他城鄉社區管理事務支出。
住房保障(類)住房改革(款)36.67萬元,主要用于住房公積金和購房補貼。
三、2017年度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一)“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支出決算總體情況說明
清城區委宣傳部2017年度“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支出決算為 3.86萬元,完成預算 10萬元的38.6%。其中:因公出國(境)費支出決算為0萬元,完成預算 0萬元的0%;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支出決算為2.83萬元,完成預算3萬元的 94.33%;公務接待費支出決算為1.03萬元,完成預算7萬元的 14.71%。2017年度“三公”經費支出決算小于預算數的主要原因是厲行節約,縮減開支。
與上年相比,2017年度“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支出決算數比上年增加0.03萬元,上升0.78%。其中:因公出國(境)費支出決算減少(增加)0 萬元,下降(增長)0 %;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支出決算上升0.45 萬元,下降18.91%;公務接待費支出決算減少0.42萬元,下降28.97 %。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新增租賃車輛;公務接待費支出減少的主要原因是厲行節約,縮減開支。
(二)“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支出決算具體情況說明
2017年“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支出決算中,因公出國(境)費 0萬元,占0%;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支出 2.83萬元,占 73.32%;公務接待費支出 1.03萬元,占26.68%。具體情況如下:
1.因公出國(境)費支出0萬元。全年使用財政撥款安排局(部、委、辦)機關及下屬0個單位出國團組0個、累計0人次。
2.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支出 2.83萬元,其中:公務用車購置支出為0萬元,2017年公務用車購置數0輛;公務用車運行及維護支出 2.83萬元,2017年單位公務用車保有量為1輛,主要用于外出辦公。
3.公務接待費支出1.03萬元,主要用于上級單位檢查和相關單位交流工作等方面的接待。2017年,單位共接待國外來訪團組0個,來訪外賓0人次;發生國內接待 7次,接待人數共159人。主要包括兄弟單位和新聞媒體。
四、其他重要事項的情況說明
(一)機關運行經費支出情況
2017年本部門機關運行經費支出4.57萬元,比上年減少43.39萬元,減少90.47%。主要原因是:其它商品和服務經費減少。
(二)政府采購支出情況說明
2017年本部門政府采購支出總額434.58萬元,其中:政府采購貨物支出12.68萬元(辦公用品購置費用)、政府采購工程支出0萬元、政府采購服務支出421.90萬元。
(三)國有資產占用情況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本部門共有車輛1輛,其中,一般公務用車1輛(用于機要通信、應急工作)、一般執法執勤用車0輛、特種專業技術用車0輛、其他用車0輛;單位價值50萬元以上通用設備0臺(套),單價100萬元以上專用設備0臺(套)。
(四)預算績效管理工作開展情況。
1.績效管理工作總體情況。2017年度我單位績效評價良好。
2.主要的民生項目。2017年度我單位沒有主要的民生項目。
3.重點支出項目。2017年度我單位重點支出項目為公益宣傳。
第四部分 名詞解釋
為便于社會公眾的理解,各部門需對公開內容中涉及的專業名詞進行解釋,格式如下:(以下專業名詞解釋供參考,各部門可以根據公開內容中涉及的專業名詞自行予以增減)
一、財政撥款收入:指財政當年撥付的資金事業收入。
二、事業收入:指事業單位開展專業業務活動及輔動所取得的收入。
三、經營收入:指事業單位在專業業務活動及其輔助活動之外開展非獨立核算經營活動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財政撥款收入”、“事業收入”、“經營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非本級財政撥款、存款利息收入、事業單位固定資產出租收入等。
五、用事業基金彌補收支差額:指事業單位在用當年的“財政撥款收入”、 “事業收入”、“經營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當年支出的情況下,使用以前年度積累的事業基金(事業單位當年收支相抵后按國家規定提取、用于彌補以后年度收支差額的基金)彌補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資金。
六、年初結轉和結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結轉到本年按有關規定繼續使用的資金。
七、結余分配:指事業事位按規定提取的職工福利基金、事業基金和繳納的所得稅,以及建設單位按規定應交回的基本建設竣工項目結余資金。
八、年末結轉和結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預算安排、因客觀條件發生變化無法按原計劃實施,需要延遲到以后年度按有關規定繼續使用的資金。
九、基本支出:指為保障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面發生的人員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項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這外為完成特定行政任務和事業發展目標所發生的支出。
十一、經營支出:指事業單位在專業業務活動及其輔助活動之外開展非獨立核算經營活動所發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經費:按照黨中央、國務院有關文件及部門預算管理有關規定,“三公”經費包括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和公務接待費。(1)因公出國(境)費,指單位工作人員公務出國(境)的住宿費、旅費、伙食補助費、雜費、培訓費等支出。(2)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指單位公務用車購置費及租用費、燃料費、維修費、過路過橋費、保險費、安全獎勵費用等支出。公務用車指用于履行公務的機動車輛,包括領導干部專車、一般公務用車和執法執勤用車。(3)公務接待費,指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含外賓接待)支出。
十三、機關運行經費:指為保障行政單位(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運行用于購買貨物和服務的各項資金,包括辦公及印刷費、郵電費、差旅費、會議費、福利費、日常維修費、專項材料及一般設備購置費、辦公用房水電費、取暖費、物業管理費、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以及其他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