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遠市清城區預留城鄉建設用地規模使用審批表(清城區新馬鄉村振興樣板區新馬電排擴容改造工程)已經清遠市自然資源局批準,按照《廣東省國土資源廳關于印發<廣東省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實施管理規定>、<廣東省土地利用總體規劃修改管理規定>相關配套文件的通知》(粵國土資規劃發〔2013〕83號)、《廣東省國土資源廳關于印發<廣東省土地利用總體規劃預留城鄉建設用地規模使用方案編制技術指南(試行)>的通知》(粵國土資規劃發〔2018〕64號)以及《廣東省自然資源廳關于明確預留城鄉建設用地規模使用有關事項的通知》(粵自然資函〔2020〕166號)等文件規定,現將該落實方案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預留規模落實的原因
清城區新馬鄉村振興樣板區新馬電排擴容改造工程選址位于清遠市清城區源潭鎮新馬村委會。清城區源潭鎮新馬鄉村振興樣板區防洪排澇僅靠現有新馬電排站抽排解決,但現有的電排站由于設備老化、殘舊,自動化管理程度低,沒有完善的自動化控制及監測設施,其排澇能力難以滿足示范區及相關規劃的排澇需求,嚴重影響了周邊村民生產生活的安全,故需對新馬電排站進行擴容改造。現因清城區新馬鄉村振興樣板區新馬電排擴容改造工程選址范圍不符合《清遠市清城區土地利用總體規劃(2010-2020年)調整完善方案》,為滿足其實際建設需求,根據《廣東省國土資源廳關于印發<廣東省土地利用總體規劃預留城鄉建設用地規模使用方案編制技術指南(試行)>的通知》(粵國土資規劃發〔2018〕64號),使用清遠市預下達城鄉建設用地規模進行落實。
二、落實范圍和土地調控指標變化情況
本次預留規模落實方案將位于清城區源潭鎮新馬村委會共0.9114公頃落實地塊的規劃用途(農用地0.8762公頃、其他土地0.0352公頃)調整為城鄉建設用地,建設用地管制區調整為允許建設區。預留規模落實后,清城區和源潭鎮耕地保有量不減少、永久基本農田保護面積不變,未突破建設用地總規模和城鄉建設用地規模控制指標。
三、批準機關、時間
2023年10月13日,經清遠市自然資源局批準《清遠市清城區預留城鄉建設用地規模使用審批表(清城區新馬鄉村振興樣板區新馬電排擴容改造工程)》(編號:4418002023075)。
附件:
1、清遠市清城區源潭鎮落實地塊前土地利用規劃圖
2、清遠市清城區源潭鎮落實地塊后土地利用規劃圖
清遠市自然資源局清城分局
2023年10月1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