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城區司法行政系統落實國家機關“誰執法
誰普法”普法責任制實施方案
為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精神,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對廣東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落實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實行國家機關“誰執法誰普法”普法責任制的意見》、司法部《司法行政系統落實“誰執法誰普法”普法責任制實施意見》和、省委辦公廳、省政府辦公廳《關于實行國家機關“誰執法誰普法”普法責任制的實施意見》、《廣東省司法行政系統落實國家機關“誰執法誰普法”普法責任制實施方案》和市司法局《清遠市司法行政系統落實國家機關“誰執法誰普法”普法責任制實施方案》要求,以國家、省、市和區在公民中開展法治宣傳教育的五年規劃為總綱,組織全區司法行政系統各單位落實普法責任,進一步做好法治宣傳教育工作,制定以下實施方案。
一、目標任務
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精神,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重要講話精神,緊密圍繞法治廣東建設總目標,按照“誰執法誰普法”的要求,健全完善機制,細化職責標準,進一步明確司法行政系統各單位、各部門、各業務領域的普法職責任務,建立健全制度,加強督促檢查,努力形成黨組統一領導、部門分工負責、各司其責、齊抓共管的大普法工作格局。發揮司法行政機關落實“誰執法誰普法”責任制的帶頭作用,堅持“誰服務誰普法”,把普法融入司法行政業務工作的各環節、全過程,規范執法和法律服務活動,增強執法和法律服務的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會效果。不斷提高司法行政干警和法律服務工作者的法治素養和依法辦事能力,引導他們積極履行社會普法責任,加強全民普法力度,引導廣大公民自覺尊法學法守法用法,推動形成辦事依法、遇事找法、解決問題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社會風尚。
二、工作措施
(一)建立健全全區司法行政系統普法工作機制
我區司法行政系統落實“誰執法誰普法”普法責任制工作,明確為“一把手”責任,建立由班子統一領導,主要領導負責,分管法治宣傳教育領導主抓,法治宣傳教育部門(普法辦)組織協調,各單位、各部門分工合作共同推進的普法工作機制。要把普法納入本部門工作總體布局、年度計劃,做到與其他業務工作同部署、同檢查、同落實。要制定本單位、本部門的普法規劃、普法責任清單和年度普法計劃。普法責任清單包括重點學習宣傳的法律法規、主要普法任務、工作目標和責任人員,普法責任清單應以適當方式向社會公開,要建立日常普法工作臺賬,普法責任清單、年度普法工作計劃、普法工作總結應根據各級法治宣傳教育部門要求報備。法治宣傳教育部門每年向局領導班子報告一次落實“誰執法誰普法”責任制落實年度工作情況。(基層和法制宣傳股、政工科。第一為牽頭單位,其他為協助組織或主要參與單位,涉及多部門或全系統參與的不一一列舉,對照執行。下同)
(二)認真抓好全區司法行政系統全員尊法學法守法用法
認真貫徹《中共中央辦公廳 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印發<黨政主要負責人履行推進法治建設第一責任人職責規定>的通知》(中辦發〔2016〕71號),司法行政機關各級領導干部帶頭尊法學法守法用法。
1.建立健全司法行政系統理論學習中心組學法制度,將憲法法律黨內法規列入中心組學習內容,每年集體學法不少于2次(2個專題)。(政工科)
2.結合行政應訴工作,組織領導干部旁聽庭審。(政工科)
3.建立本系統法律顧問、公職律師制度,實行依法決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政工科、公共法律服務管理股)
4.加強司法行政干警和法律服務工作者的法治宣傳教育,把法治宣傳教育作為司法行政干警和法律服務工作者入職培訓、晉職(級)培訓、業務培訓的必訓內容,全面提升司法行政干警法治素養。制定司法行政干警和法律服務工作者入職、晉級憲法宣誓制度。(政工科、公共法律服務管理股)
5.嚴格實行行政執法人員持證上崗和資格管理制度,未經執法資格考試合格,不得授予執法資格,不得從事執法活動。(政工科、行政執法監督和復議應訴股)
6.組織全系統干警參加省國家機關工作人員統一學法考試。(普法與依法治理股、政工科)
7.把尊法學法守法用法情況作為司法行政系統公務員年度考核重要內容。領導班子及其成員在年度考核述職中要圍繞法治學習情況、重大事項依法決策情況、依法履職情況等進行述法。把能不能遵守法律、依法辦事作為司法行政系統考察干部的重要內容,在相同條件下,優先提拔使用法治素養好、依法辦事能力強的干部。(政工科)
(三)切實推動法治宣傳教育融入司法行政執法、管理、服務全過程
要在落實“誰執法誰普法”責任制上發揮帶頭作用,推動落實“誰服務誰普法”,促進執法和普法相融合,系統內普法與社會普法相結合。
8.規范司法行政法規規章、規范性文件草案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工作。建立法律法規規章、重大政策解讀機制和公告制度。(法律事務和規范性文件審核股)
9.制定辦理行政許可、行政處罰、行政復議、行政訴訟、答復和處理群眾來信來訪、投訴等行政執法過程中的指引,引導、規范機關干警對申請人、案件當事人、行政管理相對人進行釋法析理,推行全程說理式執法,把普法融入執法全過程。(行政執法監督和復議應訴股)
10.按照政務公開要求,利用門戶網站、新媒體等公開據以履行職能職責的法律法規,公告執法依據、執法過程、執法結果,完善關于辦理行政事項申請條件、審批標準、辦理程序、辦理期限等方面的說明資料,推行生效法律文書公開上網和統一查詢。(政工科、行政執法監督和復議應訴股)
11.落實行政訴訟案件行政負責人依法出庭應訴制度。司法行政系統涉及群眾重大利益、社會影響大的行政訴訟案件,主要負責人要出庭應訴;主要負責人不能出庭的,要委托分管負責人和工作人員出庭,不能只委托律師出庭應訴。(政工科、行政執法監督和復議應訴股)
12.制定社區矯正普法指引,把普法融入社會調查評估的開展、社區矯正接收、監管審批、考核獎懲、執行、解除矯正等執法活動。向社區矯正人員及其家屬宣傳社區矯正有關法律規定、權利義務及法律責任。在集中教育學習、社區服務、個別教育和心理輔導中增加法治宣傳教育內容。社區矯正機構通過多種媒介,向社會宣傳社區矯正工作相關法律法規,爭取群眾的配合與協助。(社區矯正管理股)
13.制定律師服務普法指引,把普法宣傳列入律師擔任法律顧問工作基本職責,在村(社區)法律顧問提供法律服務,律師參與信訪等部門值班、參與公共法律服務過程中,深入開展法治宣傳教育。村(社區)法律顧問每年在服務的村(社區)按規定要求開展法治宣傳教育講座,協助村(居)委開展民主法治村(社區)創建,配合村(居)委邀請,每年開展“法治體檢”1次。公證律師管理股和律師事務所選擇與公眾生產生活密切相關、社會關注度高、可以公開發布的典型案件,通過各種渠道定期向公眾發布,發揮典型案例的指引作用。鼓勵和支持律師和律師事務所積極參與媒體公益普法,在報刊開設以案釋法專欄,參與廣播電視和新媒體以案說法類節目。(公共法律服務管理股)
14.制定公證服務普法指引,指導、規范公證機構、公證員把普法融入公證服務各環節。在辦證結束后跟進追蹤公證書使用情況,建立公證案例庫,選擇典型案例向當事人和社會釋法析理。(公共法律服務管理股)
15.制定法律援助服務普法指引,把普法貫徹于法律援助受理申請、法律援助事項辦理、回訪當事人服務全過程。廣泛組織法律援助人員開展現場法律援助咨詢服務和公共法律教育,充分利用法律援助機構場所宣傳相關法律法規。(公共法律服務管理股)
16.制定人民調解普法指引,人民調解員要結合個案調解,宣傳相關法律法規規章和國家政策。有條件的地方,探索推行書面調解協議書中附錄案件相關法律法規依據等內容。 (普法與依法治理股)
17.推動人民監督員制度改革的深入,加強人民監督員的法治培訓,并向社會公眾重點宣傳人民監督員制度的意義、人民監督員的任職條件、人民監督員選任和管理的有關規定。引導、組織、督促人民監督員及時回應群眾對監督案件處理情況的疑問,做好解釋說服工作,與檢察機關一同做好以案釋法的工作。(政工科)
(四)不斷增強司法行政系統法治宣傳教育針對性、實效性
18.圍繞涉及司法行政的熱點法治事件和社會關注問題,組織執法人員、專家學者、法律服務工作者等及時進行科學嚴謹的法治解讀,正確引導法治輿論。(政工科、其它相關部門)
19.加強司法行政各項業務典型案例的收集、整理、研究和報送工作,充分發揮典型案例的引導、規范、預防與教育功能。(政工科、相關業務部門)
20.充分利用公共法律服務平臺開展法治宣傳教育,培育公眾法治信仰,引導公眾依法理性表達利益訴求、解決矛盾糾紛。建設完善各級公共法律服務網上法治宣傳教育服務功能,加強司法行政官方網站、普法網站和微博、微信、客戶端等新媒體平臺集群建設,形成宣傳矩陣,實現資源共享、信息互通,結合司法行政執法實踐有針對性地宣傳解讀相關法律法規。(政工科、普法與依法治理股、公共法律服務管理股)
21.加強司法行政機關、法律服務場所和窗口的法治文化建設,組織開展省“法治文化示范點”培育創建活動,提升司法行政隊伍形象,傳播社會主義法治精神。(普法與依法治理股)
22.推動媒體落實公益普法責任,搭建報刊、電視、廣播、網站普法宣傳平臺,通過開設普法專欄、專題,聯合組織普法活動等,調動各單位、各部門積極性,拓展對外法治宣傳教育渠道,增強司法行政法治宣傳的凝聚力和影響力。(普法與依法治理股)
23.利用國家憲法日、國家安全日、重要法律頒布實施紀念日和法治宣傳月、周、日等時間節點,面向社會積極開展法治宣傳教育。(普法與依法治理股)
24.加強區普法講師團建設,組織普法志愿隊伍廣泛開展公益普法活動。鼓勵支持律師、公證員、高校法學教師、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者、人民調解員、司法鑒定人加入普法講師團、普法志愿者隊伍。(普法與依法治理股、政工科、公共法律服務管理股)
三、組織保障
(一)健全機制,層層推進。各單位、各部門按照本方案的要求,建立健全本部門、本單位落實“誰執法誰普法”責任制工作機制,制定普法責任清單,細化工作目標任務和責任人,強化落實,確保有效推行。法治宣傳教育主管部門(普法辦)要發揮組織、協調、督促、檢查作用,加強服務管理和工作指導。各單位、各部門每年3月底前,向普法辦報送本單位年度工作計劃,12月底前報送年度工作總結。
(二)加強考核,定期通報。把“誰執法誰普法”工作落實情況列為各單位、各部門年度工作考核的重要指標,法治宣傳教育主管部門(普法辦)要對照《廣東省國家機關落實普法責任制考核評估指標》,加強全區司法行政系統“誰執法誰普法”責任制落實情況檢查指導。各部門、各單位要加強對執法業務部門和法律服務機構普法責任制落實情況的檢查考核。對責任落實到位、普法工作成效顯著的,按照有關規定予以表彰。對責任不落實、目標未完成的予以通報。
(三)總結經驗,培養典型。“誰執法誰普法”工作是一項系統性、社會性、群眾性的工作,要以國家、省、市和我區關于法治宣傳教育決策部署為綱,圍繞局領導班子工作部署,從人民群眾需求出發,創新工作形式,不斷增強工作實效性。要及時將好做法、好經驗進行總結推廣,不斷把工作引向深入。要采取多種形式,加強“誰執法誰普法”工作成效和全區司法行政改革創新發展的宣傳報道,不斷提高司法行政工作的社會影響力和公眾知曉度,營造良好法治社會氛圍。
(四)強化保障、落實責任。要做到措施到位、人員到位、經費到位、保障到位,結合實際將普法經費納入部門預算,確保“誰執法誰普法”工作順利推進、取得實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