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多子女家庭購買二套房,最高可貸額度是多少?
答:生育二孩及以上的家庭(至少一個子女未成年)使用住房公積金貸款購買首套自住住房的,個人貸款最高額度為50萬元、夫妻雙方貸款最高額度為60萬元;購買第二套住房的,個人貸款最高額度為40萬元、夫妻雙方貸款最高額度為50萬元。
二、自愿繳存人如何調整繳存基數和繳存比例?
答:自愿繳存人可登錄“清遠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微信公眾號或手機公積金APP個人賬戶后自助辦理(網上申請時無需提供材料,即時辦結)或前往自愿繳存開戶銀行辦理(現場辦結)。
申請材料(繳存人前往自愿繳存開戶銀行辦理時提供):
1.個人身份證原件(網上申請時無需提供);
2.《個人自愿繳存基數調整申請表》一份(網上申請時無需提供)。
注:自愿繳存人的繳存基數、繳存比例每年1月起可調整一次,一經確定,一年內保持不變。
三、自愿繳存人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后可以停繳嗎?
答:根據《清遠市個人自愿繳存使用住房公積金管理辦法》,住房公積金貸款發放后,自愿繳存人員應當繼續履行繳存義務,且月繳存額不得低于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時的月繳存額。
住房公積金貸款未結清前,自愿繳存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積金中心可按同期同檔次商業銀行住房按揭貸款利率計收貸款利息或提前收回貸款:(一)連續滿3個月或累計滿6個月不履行本辦法繳存義務的。(二)連續滿3個月或累計滿6個月不能按期歸還住房公積金貸款本息的。
因此,自愿繳存人員在住房公積金貸款未結清前不可以停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