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規范清城區征收農民集體所有土地工作,維護被征地農民和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的合法權益,根據《自然資源聽證規定》(2020年3月20日自然資源部令第6號修訂)和《廣東省行政規范性文件管理規定》(2024年1月16日廣東省人民政府令第310號修正),我局計劃就《清城區集體土地征收補償辦法》組織召開聽證會,廣泛聽取相關部門和社會各界人士的意見和建議。現將聽證會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聽證事項
對《清城區集體土地征收補償辦法》的科學性和合理性進行聽證,廣泛聽取社會各方面的意見和建議。
(一)聽證事項主要內容
《清城區集體土地征收補償辦法》共四章三十五條,主要內容如下:
第一章“總則”明確了編制背景和依據、適用范圍、補償原則、部門職責情況。第二章“土地征收程序”明確了土地征收的程序。第三章“土地征收補償”規定了征收集體土地的補償費用組成和安置方式。第四章“附則”明確了辦法施行說明和辦法解釋。
(二)制定依據
1.《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2.《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
3.《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
4.《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
5.《廣東省土地管理條例》;
6.《廣東省征收農村集體土地留用地管理辦法》;
7.其他相關法律法規規定。
二、聽證時間及地點
時間:2025年9月30日上午9:00
地點:清城區高新區政務服務中心613會議室
三、聽證人員報名條件
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和社會主義制度,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行,年滿18周歲,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且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可報名參加聽證會。
(一)與《清城區集體土地征收補償辦法》有利害關系。
(二)清遠市清城區熟悉征收集體土地的補償安置相關情況或有相關工作經驗、專業知識或技能。
(三)關心《清城區集體土地征收補償辦法》,且對《清城區集體土地征收補償辦法》有較好的意見和建議。
四、報名時間和方式
(一)報名時間:2025年8月26日至2025年9月15日。
(二)報名方式:報名采取現場報名、邀請的方式。報名人應填寫并提交《聽證會報名表》(詳見附件1)、本人有效身份證明的復印件;企業或其他組織的還應當提交營業執照復印件。
五、相關事項
(一)報名期間開通咨詢熱線電話,報名者對聽證事項有疑問需要咨詢時,可與毛佳陽(清遠市自然資源局清城分局用途管制組)聯系。聯系電話:0763-3665683。
(二)本次聽證會的聽證參加人名額為25名。清遠市自然資源局清城分局將于2025年9月16日前核實并確定聽證會參會人員名單,在清城區人民政府官方網站公告,公布聽證會的具體時間、地點和聽證會參會人員名單,并按規定將相關資料送達聽證代表。
(三)本公告由清遠市自然資源局清城分局負責解釋。
特此公告。
清遠市自然資源局清城分局
2025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