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區廣大人民群眾:
為嚴厲打擊清城區農業安全生產違法違規行為,及時發現和消除農業安全事故隱患,鼓勵廣大群眾舉報農業安全生產違法違規線索,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廣東省安全生產條例》等法律法規,以及《清遠市安全生產領域舉報獎勵實施辦法》等有關規定,制定本通告。
一、舉報范圍
清城區范圍內農業行業領域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廣東省安全生產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涉及安全生產的事項,包括一般事故隱患、重大事故隱患、一般生產安全事故、較大生產安全事故、重大及以上生產安全事故以及違法生產經營建設。
二、舉報方式
舉報人對清城區農業各領域安全生產違法違規行為,可以通過“12345”“12350”等安全生產舉報電話系統舉報,也可以通過以下舉報電話向清遠市清城區農業農村局相關股室舉報,經核查情況屬實的,給予獎勵。
舉報電話:
種植業管理股:3939059
畜牧獸醫與屠宰管理股:3336211
漁業管理股:3398980
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督與市場信息股:3939058
農田建設與農機管理股:3939084
三、獎勵標準
1.舉報一般事故隱患和一般安全生產違法行為的,核查屬實每宗給予舉報人200元的獎勵;
2.對舉報重大事故隱患的,違法生產經營建設的,獎勵金額按照行政處罰金額的15%計算,最低獎勵3000元,最高不超過30萬元。行政處罰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安全生產違法行為行政處罰辦法》《安全生產行政處罰自由裁量標準》等法律法規及規章制度執行。
3.對舉報瞞報、謊報事故的,按照最終確認的事故等級和查實舉報的瞞報謊報死亡人數給予獎勵。其中,一般事故按照每查實瞞報謊報1人獎勵3萬元計算;較大事故按照每查實瞞報謊報1人獎勵4萬元計算;重大事故按照每查實瞞報謊報1人獎勵5萬元計算;特別重大事故按照每查實瞞報1人獎勵6萬元計算。最高獎勵不超過30萬元。
四、獎勵原則
1.安全生產舉報與獎勵原則上應當實名。舉報人應當提供真實姓名、身份證號碼以及通訊聯系方式等信息。
2.多人多次舉報同一事項的,經核查,給予第一人做出有效舉報的實名舉報人一次性獎勵。
3.多人聯名舉報同一事項的,由實名舉報的第一署名人或者第一署名人書面委托的其他署名人領取獎金,獎金分配由舉報人自行協商。
4.同一舉報人在多地多部門舉報同一違法線索的,不重復獎勵。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不屬于本部門職責范圍的;
(2)無明確的舉報對象或具體的舉報事項;
(3)舉報事項已經受理或正在查處的;
(4)其他不屬于《清遠市安全生產領域舉報獎勵實施辦法》所指受理范圍的舉報事項。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獎勵:
(1)行政機關針對舉報事項無法查證屬實或因無法取得相應證據等;
(2)受理舉報的負有安全監管職責的部門認為不應當獎勵的其他情形。
五、注意事項
舉報事項應當客觀真實,不得捏造、歪曲事實,不得誣告、陷害他人。捏造、歪曲事實意圖誣告、陷害他人的,依法追究其法律責任。
希望廣大群眾積極參與到農業生產安全事故隱患舉報行列中來,共同維護我區農業生產穩定向好局面。
特此通告。
清遠市清城區農業農村局
2025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