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貫徹落實“百萬英才匯南粵”行動計劃決策部署,根據《中共中央組織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關于進一步做好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部發〔2024〕57號)和《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粵府令第301號)等有關規定,加強清遠市清城區師資隊伍建設,吸引和凝聚優秀人才,按照“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清遠市清城區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事業編制教師246名。現將有關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單位簡介
清城區作為清遠市委、市政府的駐地,是全市的政治、經濟、文化核心區域。其位于廣東省中部、北江中下游、清遠市最南端,下轄4個街道、4個鎮,并代管1個國營林場,轄區總面積1296.31平方千米,常住人口約112萬,是粵東西北地級市中人口最多的中心城區。目前,清城區擁有義務教育階段中小學校113所,其中63所學校與省名校(園)簽訂了深度結對幫扶協議。清城區是非珠三角地區首個廣東省教育強區,也是粵北地區首批廣東省推進教育現代化先進區、全國義務教育發展基本均衡區。近年來,清城區陸續與華南師范大學、廣州市玉巖中學等名校合作辦學,為區域教育注入了優質資源。
二、招聘崗位及人數
公開招聘事業編制教師共246名,具體詳見崗位表(附件1)。
三、招聘對象
(一)2026年畢業生:指于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8月31日期間畢業的普通高等院校應屆畢業生(非在職)。在國(境)外取得本科學歷及學士學位以上的,還須于2026年8月31日前取得中國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境)外學歷學位認證證書。
(二)非2026年畢業的往屆生:指在報名首日前取得相應普通高等院校畢業證書和學位證書的非在讀人員〔含持國(境)外學歷學位證書人員〕。
四、招聘條件
(一)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法規;
3.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和社會主義制度;
4.具有良好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行;
5.具有崗位所需的專業或技能條件;
6.具有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和心理條件;
7.符合本公告及《崗位表》所規定的資格條件。
(二)考生具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得報考:
1.聘用后即構成回避關系的(凡與聘用單位負責人員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或者近姻親關系的考生,不得應聘該單位的人事、財務、紀律檢查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級領導關系的崗位);
2.因涉嫌違法違紀正在接受審計、紀律審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終結的;
3.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曾被開除公職或被開除中國共產黨黨籍的人員,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人員;
4.已簽署公費定向培養協議且尚在服務期限內的人員;
5.非2026年畢業的全日制在讀人員;
6.機關、事業單位在職在編人員;
7.法律法規規定不予聘用的其他情形。
本條所規定處分期限的計算截至報名首日。
(三)具體條件
1.年齡要求
報考年齡為18至38周歲(即1986年11月25日至2007年11月24日出生),2026年應屆碩士、博士研究生以最高學歷報考的,報考年齡放寬到43周歲(即1981年11月24日以后出生)。
2.專業要求
(1)考生所修學的專業必須與報考的崗位相對應或符合崗位表的報名要求。
(2)所學專業為小學教育、學科教學、課程與教學論等專業的,其專業方向與報考的教師崗位一致的,視為符合專業要求。
(3)各招聘崗位的專業及代碼參照《廣東省2026年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參考目錄》(附件3)設置,考生所學專業按所獲畢業證書上的專業為準,學位種類不等同于報考專業。如考生所學專業未列入《廣東省2026年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參考目錄》,須在資格審查時提供課程成績單(畢業院校蓋章),經招聘單位認定為相近專業的方可報考。
3.學歷學位要求
(1)2026年畢業生必須在2026年8月31日前取得畢業證及學位證書。
(2)以碩士研究生學歷報考的,必須同時具有本科學歷、學士學位。
(3)考生可用非最高學歷或學位報考,但用于報考的學歷層次和學位層次應同時符合崗位要求。如:招聘崗位要求學歷、學位須具有本科以上、學士以上,考生應具有符合專業要求的本科學歷及相應的學士學位,或應具有符合專業要求的研究生學歷及相應的碩士或博士學位。
4.教師資格證要求
(1)所有考生報名時均須提供相應學段層次的教師資格證,其中要求學科對應的崗位,須提供與報考崗位學科一致或符合崗位表報名要求的教師資格證。
(2)高學段教師資格證書可以報考低學段的教師崗位。
(3)如報名時未取得教師資格證的考生,符合教師資格考試報名條件和教師資格認定關于思想政治素質、普通話水平、身體條件等要求的,可先報名,但須承諾于2026年8月31日前取得相應層次及學科的教師資格證書,到期未取得者取消聘用資格。
5.其他要求
(1)招聘對象為“應屆畢業生”的崗位,考生需滿足以下條件之一:
①國家統一招生的2026年普通高等院校應屆畢業生。
②國家統一招生的2024、2025年普通高等院校應屆畢業生,且截至報名時未落實工作單位的人員。
(2)以非最高學歷(如研究生以本科學歷)對應專業報考時,不能報考招聘對象為“應屆畢業生”的崗位。
(3)2026年應屆碩士、博士研究生若以非最高學歷專業報考,不屬年齡放寬之列。
6.基層服務項目人員
(1)崗位代碼為2015的崗位,為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的基層服務項目人員。
(2)基層服務項目人員定向崗位是指:廣東省招募的、服務期滿且考核合格的“大學生村官”“三支一扶”計劃、“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廣東大學生志愿服務山區計劃”等基層服務項目人員。
(3)在面試資格復審時提供以下證明材料:①大學生村官提供聘任合同和縣級以上黨委組織部門出具的《高校畢業生到農村任職工作證書》;②“三支一扶”計劃提供廣東省“三支一扶”工作協調管理辦公室出具的高校畢業生“三支一扶”服務證書(此證書由全國“三支一扶”工作協調管理辦公室監制);③“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提供由團中央統一制作的服務證和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鑒定表;④“廣東大學生志愿服務山區計劃”提供團省委出具的大學生志愿服務山區計劃志愿服務證。
(4)基層服務項目期滿考核合格證書取得時間的計算截止日期為本次招聘報名首日。
五、報考程序和時間
本次公開招聘工作按照網上公告、網上報名、筆試、面試現場資格審查、面試、體檢、選崗、考察、公示、遞補、聘用等程序進行。
(一)發布招聘公告
在清遠市清城區人民政府門戶網站(http://www.opzvhbo.cn)上發布招聘公告。
(二)網上報名
1.報名時間。2025年11月27日09:00至2025年12月3日17:00(五個工作日)。
2.報名方式。采用報考系統(網址為:https://www.sydwzk.cn/gdqcqjszp2025)網上報名,每人限報一個崗位。報考多個崗位的,取消報名資格。報名結束后,考生在規定時間內自行打印準考證。
3.報名流程。
(1)考生應仔細閱讀本招聘公告,準確把握具體崗位的資格條件,確認符合條件后在公告規定的時間內登錄報名系統,填寫報名表,并上傳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彩色證件電子照片(格式為*.JPG格式,大小為100KB以下)。未按規定上傳照片或上傳虛假照片的,一經發現,即取消報考或考試資格。考生報名后不能再改報其他崗位。如在資格審查中發現考生不符合報考崗位資格條件的,取消考試資格,責任由考生自負。
(2)考生須使用有效二代身份證進行報名,報名與考試時使用的身份證必須完全一致。港澳居民可以使用“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證”或“澳門永久性居民身份證”并填寫永久性居民身份證號進行注冊。一經在網上完成報名流程,不得改報。
(3)網絡報名環節不做人工資格審查,由報名系統自動初審,考生須對報名材料的真實性負責。凡提供虛假材料的,一經查實,取消報考資格或聘用資格,并記錄在案。
(4)考生只能選擇一個崗位報名。2025年11月27日至12月1日系統將實時發布各崗位報名的人數。
(5)報名確認。
網上成功報名的考生請于2025年12月5日00:00至2025年12月6日17:00登錄報名系統確認是否參加筆試。逾期未確認的,無法打印準考證,不得參加筆試。考生未在規定時間內按要求完成考試網上確認的,視為放棄考試資格。完成考試網上確認的考生才能參加筆試以及本次招聘后續的各項環節。
4.打印準考證。
打印時間:2025年12月11日上午9:00至2025年12月13日開考前。
考生在規定時間內到報名系統自行下載并打印筆試準考證。筆試準考證是考生參加考試和聘用各環節的重要證件,請妥善保管。考生參加筆試、資格審查、面試、體檢時,必須同時攜帶筆試準考證和本人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證原件(與報名時一致)。
(三)考試
采用筆試和面試相結合的方式進行,根據崗位人數按綜合成績由高至低的順序擇優聘用,按有關規定和程序辦理聘用手續。
1.筆試(占綜合成績50%)。
(1)筆試時間:2025年12月13日上午9:30-11:00。如有變化,另行通知。
(2)筆試地點:以筆試準考證為準。
(3)筆試內容和形式。
筆試內容為公共基礎知識、教育學、教育心理學、教育法律法規、教師職業素養等知識。采用同一試題閉卷考試形式進行,筆試成績滿分為100分,筆試成績合格分數線為60分,筆試不合格者不能進入下一環節。
(4)筆試成績公布。筆試成績于筆試結束后10個工作日內在網上報考系統公布,請考生自行登錄報考系統查詢本人筆試成績及崗位排名。
(5)在同一崗位筆試合格的考生中,以筆試成績由高到低依次排序,按招聘崗位對應招聘人數1:3的比例確定入圍面試人員名單。筆試合格人數未達到上述比例的,將全部筆試合格人員確定為入圍面試人員。
2.現場資格審查
(1)具體時間、地點另行通知,以清城區人民政府網站公告為準。
(2)入圍面試人員自行攜帶現場資格審查所需的相關材料(詳見附件2《資格審查資料目錄》)按時前往指定地點參加現場資格審查。資格審查所有證件、資料均以原件為準,凡與招聘條件不符的,或不能提供規定證件、資料原件的,視為資格審查不合格。
(3)資格審查只允許考生本人參加,不得由他人代替。
(4)通過資格審查者方可參加面試。入圍面試人員未按規定時間參加資格審查,視為自動放棄;對不符合招聘條件的,取消其面試資格,并書面告知相關事由。入圍面試人員因不符合招聘條件被取消面試資格的,招聘單位在同一崗位筆試合格的考生中,按筆試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依次遞補。
3.面試(占綜合成績50%)。
(1)面試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
(2)面試形式:采取試講的方式進行。
(3)面試成績公布。面試成績以書面形式現場通知考生,并經考生簽名確認。如考生提前離開或拒絕在書面通知上簽字,視為已通知。面試成績滿分為100分,合格分數線為60分,不合格者不計入綜合成績。
(4)注意事項。考生須攜帶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證(原件)、筆試準考證,按規定的時間到指定地點報到并參加面試,未按時報到或中途擅離考場的,視為自動放棄考試資格。
(四)綜合成績計算
1.筆試和面試滿分均為100分,成績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數點后2位,然后按百分比折算合計綜合成績,即考生綜合成績=筆試成績×50%+面試成績×50%。考試綜合成績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數點后2位。綜合成績合格分數線為60分,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2.如同一崗位考生綜合成績相同的,則按照筆試成績高低順序確定名次;如筆試成績仍然相同的,則按面試主評委給分高低順序確定名次。
3.考生的綜合成績在清遠市清城區人民政府門戶網站公布。
六、體檢
體檢標準參照廣東省教育廳《廣東省教師資格申請人員體格檢查標準(2013年修訂)》實施。體檢合格者進入考察環節。體檢不合格的,取消進入下一環節資格。體檢時間、地點另行通知,請考生關注后續公告。
七、選崗
(一)根據報考崗位,考生按照考試綜合成績(綜合成績并列時,筆試成績高者優先,如筆試成績仍然相同的,按面試主評委給分高低順序確定名次)從高到低的順序依次選擇,選崗需考生本人現場選崗,不按時到現場選崗的視為放棄資格。
(二)如出現擬聘用人員放棄聘用資格的情況,同一崗位將進行遞補。選崗后出現的遞補情況,由遞補考生直接對應放棄考生的崗位,不再重新根據綜合成績選崗。
八、體檢、考察
體檢工作按照《廣東省教師資格申請人員體格檢查標準(2013年修訂)》實施。
考察工作按照《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考察工作實施細則(試行)》等執行,由招聘單位組織對體檢合格人員進行考察。考察按照德才兼備的標準,根據招聘崗位的要求,全面了解被考察對象的政治素質、道德品行、能力素質、心理素質、學習和工作表現、遵紀守法及廉潔自律情況、崗位匹配度、是否存在需要回避的情形以及人事檔案的完整性、真實性等情況。考察對象未能在規定時限內提供考察相關材料的,視同自動放棄考察資格。
九、擬聘用公示
體檢及考察合格的考生確定為擬聘用人員。擬聘用人員名單在清城區人民政府網站公示,接受社會監督,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
十、聘用待遇及相關規定
(一)進入選崗環節人員,須與清遠市清城區教育局簽訂《就業協議書》,承諾服從安排并在規定或約定期限內報到等;自聘用起須在清城區教育系統服務不少于5年。服務期間,未經單位同意不得參加事業單位的公開招聘,如有違約須承擔相應責任。
(二)獲聘人員為事業單位編制人員,按國家有關規定約定試用期,按照清城區有關規定進行崗位聘用,享受國家及省政策規定的薪酬待遇。試用期滿經考核合格者正式聘用,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資格。
(三)遞補規定。出現下列情形之一的,區教育局可以在7個工作日內進行遞補:
1.應聘人員體檢不合格的;
2.考察人選未被確定為擬聘用人員的;
3.擬聘用人員公示結果導致不能聘用的;
4.擬聘用人員放棄聘用的。
是否遞補,由清遠市清城區教育局研究決定。遞補工作原則上在本次招聘周期內完成。
十一、其他事項
(一)公告中招聘工作安排的時間均另行在政府網公告,不再電話或短信通知個人。考生請密切留意清城區人民政府網站(http://www.opzvhbo.cn)公告及通知。如因個人未及時登錄網站查閱相關信息等原因導致未能按規定參加相關招聘環節的考生,后果自負。
(二)本次公開招聘不收取任何報名費用,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不指定任何參考用書和資料。
(三)資格審查貫穿招聘全過程。考生所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必須真實、完整、有效,如有造假行為或不符合招聘條件的,無論何時,一經發現,將取消報考、考試或聘用資格。
(四)本次招聘中如有涉嫌違紀違規行為的,嚴格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社部令第35號)追究責任。
(五)本次招聘咨詢電話:0763-3333000、3322095。
咨詢時間:工作日上午8:30-12:00,14:30-17:30。為避免因咨詢電話擁擠而影響報名,考生如有疑問,應先詳細閱讀公告及崗位表等;如仍有疑問,再電話咨詢。工作人員僅對公告內容及政策給予解釋,不對考生是否符合崗位條件進行確認。
本公告由清遠市清城區教育局負責解釋,由清遠市清城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履行指導、監管工作,未盡事宜,按有關規定執行。
附件:1. 2026年清遠市清城區公開招聘教師崗位表.xlsx
清遠市清城區教育局
2025年11月2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