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河道外取水單位:
為嚴格規范水資源管理,提高水資源利用效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法》、《取水許可和水資源費征收管理條例》、《廣東省水資源管理條例》、《廣東省節約用水辦法》等法律法規的規定,我局核定并下達清城區縣級審批河道外取水戶2026年度取水計劃(見附件)?,F請你們做好有關工作:
1.做好本年度取水的檔案管理工作,對下達計劃的通知、取水計劃表、每月取水臺賬等資料進行歸檔整理。
2.每季度初登錄“廣東省智慧水利公眾門戶”(https://210.76.82.26:8443/wr-portal-pub/login)進行水量申報。規模以上取水戶按月申報水量。
3.用水單位調整年計劃用水總量的,應當提前15個工作日向管理機關提出申請,并提交計劃用水總量增減原因的說明和相關證明材料。用水單位不調整年計劃用水總量,僅調整月計劃用水量的,應當自調整至日起10個工作日內重新報管理機關備案。
4.除水力發電、城鎮公共供水外,超計劃取水的將按相關規定累進征收水資源稅(由稅務部門征收),超取水許可量的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法》第六十九條規定,處二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吊銷其取水許可證。
請各取水戶切實加強用水管理,采取相應節水措施,嚴格執行取水計劃。
附件:清城區縣級審批河道外取水戶2026年度取水計劃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