區政府:
根據區2016年度依法行政考評方案,按照區依法行政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要求,我局認真開展了2015年度依法行政工作,并對發現的問題進行整改落實,現將有關情況總結如下:
一、我局2016年度推進依法行政工作制度、主要成效
1、嚴格審查規范性文件
嚴格執行規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審查。 根據《統計法》第十二條規定:地方統計調查項目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關部門制定的,報本級人民政府統計機構審批。如對前年清城區民政局申請的《2014年清遠市清城區創建全國雙擁模范城“群眾滿意度測評”調查表》的審批,我局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統計法》十二條規定交由主管法制的股室機構嚴格對調查項目的必要性、可行性進行了審查,對符合法定條件,作出予以批準的書面決定。并要求在該調查表的右上角標明表號、制表機關名稱、批準機關名稱、批準文號、有效期限。布置下達時,送我局空表格二份。
2、完善行政決策機制
嚴格執行行政決策的程序和規則。2016年,我局完善和嚴格按照以下六項制度:行政執法責任制、崗位目標責任制、限時辦結制、公開辦事制、持證上崗制、首問責任制。以及《清城區統計局機關工作制度》規定程序和標準辦理事項。
3、規范行政執法行為
為了認真做好全區統計執法檢查工作,區每年都成立 “清城區統計執法檢查領導小組”。組長由局長親自掛帥,兩名副局長任副組長,成員由各專業人員組成。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由領導小組統一部署、組織、協調指導、督促。辦公室負責制定全區統計執法的工作計劃。開展形式多樣的統計執法檢查,從日常工作中發現問題,進行經常性的檢查,在7—10月進行每年一次的統計執法大檢查工作,把查處出來的統計違法分類進行處理。每年統計執法檢查我區都嚴格按照執法程序依照《統計法》、《統計法實施細則》、《廣東省統計管理條例》和《統計執法檢查規定》等法律規定范圍內行使職權,依法辦事,做到事實清楚、證據確鑿、定性準確、手續完備、處理恰當、程序合法。工作規范,每次執法檢查,我們能做到資料歸檔存放。
4、完善信息公開制度
一是制度建設進一步完善。2016年主要加強了對政務信息公開審批程序;加強了統計信息的公開,以及對財務管理、干部任用、考核獎懲、廉政建設等事務的公開。二是信息公開專欄進一步完善。我局在過去一年按照政務公開的相關規定確定了政務信息公開的內容,包括長期公開的有:政務公開制度、機構職能(包括領導成員及分工、統計局職能及內設機構職責、單位基本信息)、法律依據(包括國家、省、市法律、法規、規章以及規范性文件)、統計從業資格證報名、行政許可審批、便民服務;及時公開的有:工作動態、《統計監測月報》等。三是公開渠道進一步完善。一是網上及時更新網頁內容,及時加載統計信息,為社會各界提供優質服務,做好了網上信息公開工作,把清城統計網站作為公開統計工作和統計信息的重要載體;二是通過《統計監測月報》等公開渠道,以“提高數據質量,提高服務水平”為目標,圍繞區委、區政府的中心工作,積極為區委、區政府宏觀管理和科學決策提供依據,發揮了統計部門參謀助手的職能作用,提高了服務水平;三是通過政府網及時公開政務信息、政策法規、辦事指南等內容,使群眾辦事更加方便;四是積極配合區政府信息網政務公開專欄中統計數據提供信息資料,使統計信息資源與全社會共享。
5、構建和維護社會和諧穩定。
根據區的有關要求,深入開展“平安清城”創建活動,扎實推進“兩建”工作,區統計局在開展社會信用體系建設工作中,以宣傳貫徹《統計法》為切入點,上半年,開展了統計法制培訓班以加強統計法制觀念,努力建設誠信統計,夯實基礎數據。提高人們對《統計法》和統計工作的認識,增強《統計法》的權威性,為統計工作創造良好的法制環境。
6、自覺接受監督規范行政行為。
局每年一把手依法向人大及其常委會報告工作,接受人大常委會對區局貫徹實施《統計法》的檢查。通過區政府網站和清城區12345政府服務熱線向社會公布投訴電話、通訊地址及電子郵箱,暢通舉報投訴渠道接受群眾監督。
7、提升依法行政能力和依法行政保障。
為提高依法行政能力。一是按照《統計執法檢查規定》的有關要求,建立專門的統計執法機構,配備與統計執法任務相適應的執法人員,解決必要的辦案經費及辦案工具,有計劃地舉辦法制講座或執法培訓,提高統計執法人員的素質和辦案能力,加大統計執法的力度,依法嚴肅查處統計違法案件;二是對局公務員按要求參加了2016年9-10月,區人社局、區黨校、區委組織部聯合舉辦的行政機關工作人員培訓班,學習《中國共產黨廉潔自律準則》、《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廣東省行政許可監督管理條例》和《廣東省行政執法監督條例》等通用法律知識。
二、我局推進依法行政、加快法治政府建設存在的主要問題
2016年,我局依法行政工作雖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績,但與上級要求還存在一定的差距,主要表現在:
一是工作創新的力度仍不夠。滿足于落實上級部署任務,自我探索創新較少;二是統計執法隊伍的業務水平和執法技能還有待進一步提高。統計執法工作是一項政策性、法律性極強的工作,必須按法律程序執法。因此,除了要求執法工作人員要有較高的政治素質和道德修養外,還要求較為全面地掌握統計法律法規、行政法律法規和其他相關知識,具備一定的執法技能。但從我區執法隊伍現狀來看,僅有兩名專職統計執法人員,在統計執法大檢查時,由于人員不足,只能采取全員執法,而這些人員雖然具備《統計執法檢查證》,但未完全接受全面系統的法律和業務技能培訓,隨著依法行政的推進和法制工作的不斷完善,執法能力不強,執法水平不高的矛盾將越來越突出,這就在一定程度上制約了統計執法工作的進一步開展。
2016年1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