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8日中午接近下班的時候,天上下起了滂沱大雨。城區法院執行局法官劉鑫辦公室的電話鈴聲急促地響起來。
“劉法官,村小組長準備把屬于被執行人的補償款劃走了,這可怎么辦!”申請執行人于先生著急地在電話里說?!澳阆葎e急,我們馬上趕到?!苯拥诫娫捄螅瑒Ⅵ务R上把情況上報,經批準后迅速帶上執行材料,與其他兩名干警一道沖入雨中,拉響警車警報,火速奔赴現場。
2012年6月27日,被告溫某彬因資金周轉需要向原告于先生借款人民幣 70000 元。期間,被告溫某彬僅歸還了40000元給于先生,剩余人民幣30000元借款及 2017 年1月26日之后的利息被告一直拒絕歸還。無奈之下,于先生把溫某彬告上法庭。我院依法判決被告歸還借款及利息給原告。判決生效后,被告仍然拒不還款,原告為此向本院申請強制執行。
中午12時,在農商行大門前來回踱步的于先生看見了匆匆趕往大堂的承辦法官劉鑫及兩名干警。劉鑫加快腳步,走到正在窗口準備轉賬的村小組長面前,千鈞一發之際,阻止了他轉賬的舉動。面對執意要繼續轉賬的村組長,劉鑫出示了法院的協助執行通知書,并告知其轉移財產的法律后果,經過一番溝通后,村小組長同意停止轉走被執行人的賠償款。
“眼看著小組長下一秒就會把錢轉走了,如果沒攔住,那么拿回欠款的機會就更加渺茫了?!被叵肫甬敃r的情況,于先生仍然心有余悸?!靶液脛⒎ü偎麄兗皶r趕來了,如果沒有法院那么迅速的行動,這筆錢肯定就保不住了。”
2018年5月16日,如愿收到執行款的于先生再次踏進法院執行局,為承辦法官送上印有“法律先鋒,執法如山”的錦旗,并大力贊揚承辦法官的“閃電執行”,“你們犧牲自己吃飯休息的時間,及時趕來攔截款項,因為你們,我的權益才得到了保障?!?/span>(研究室 陳智敏、麥煥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