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調整擴大清城區貨車限行區域出臺背景
為推進清遠市創建全國文明城市工作,落實黨的十九大對生態文明和環境保護的總體要求,進一步改善清遠市中心城區空氣環境質量,以及優化城市交通流結構,提升清城區道路交通環境。根據市政府召開的“中心城區擴大貨車限行區有關工作會議”的重要會議精神,以及市公安局下發的《關于開展中心城區擴大貨車限行區工作的通知》的工作部署和要求,清遠市公安局清城分局代草擬了《關于調整擴大清城區貨車限行區域的通告(草案)》(以下簡稱通告(草案)。同時,征求了區府辦、區委宣傳部、區財政局、安監局、住建局、城綜局、市交通運輸局清城局、區公路事務管理中心,高新區管委會、東城、洲心、橫荷街道辦事處,龍塘鎮人民政府共13個職能部門的意見,以及在清城區人民政府網站向社會公眾征求意見,并經溝通后將有關部門提出的意見和建議予以了采納,對《通告(草案)》進行了修改完善,我局將《通告(草案)》報請區政府予以發布。
二、《通告(草案)》具體內容
(一)限行對象:核載1.5噸以上(含1.5噸)的貨車,以及使用大型貨車號牌的貨車(即黃牌車)、農用運輸車、手扶拖拉機、三輪摩托車,在限制的范圍內禁止上述車輛進入。因生產、經營等特殊情況需要進入清城區限行區域的車輛,經交警部門批準,辦理《準行證》后方可進入;快遞行業的三輪摩托車經主管部門和交警部門審核同意,并統一噴涂快遞標識,方可進入限行區域行駛。
(二)調整擴大限行區域:城西大道--明霞大道(清城區)-附城大道-省道354(原省道377線)-環城東路-北江東路-站前路-清遠大道-鳳翔中路-創興大道-廣清大道–燕河北路-建設四路-創興三路-創業一路-創興大道-建設六路-創興六路-建設三路-清遠大道-獅子湖大道(與鄉道191交匯處)-城西大道(清城區),以上所述道路與清新區限行區域形成的完整閉環區域及邊界禁止限行車輛通行。
(三)限行時段:限行時段為全天候24小時,因生產、經營等特殊情況需要進入限行區域的限行車輛,需辦理《準行證》,但工作日高峰期時段(7時00分—9時00分、12時00分—14時30分、17時00分—19時00分)禁止通行。《準行證》由清城區公安交警部門負責審批,報交警支隊備案。